佛山市高明區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專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號)等文件精神,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調動企業創新提質積極性,推動我區高新技術產業快速增長,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體系,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做強、做大、做專、做精,發展成為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質企業,帶動全區高新技術產業蓬勃發展。到2023年年底,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存量保持快速增長。
二、行動原則
(一)企業為主,政府引導。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激發企業創新的主觀能動性,推動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快成果轉化,完善財務管理,建立創新管理機制,推動企業向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二)上下聯動,形成合力。通過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產業新城管委會聯動,優化科技創新政策環境,完善服務體系,積極輔導企業爭取上級科技創新資源,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與企業知識產權培育、產學研合作、科研攻關等科技創新活動緊密結合,實現精準發力、精準扶持、精心培育,不斷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區發展改革、經濟科技促進、財政、稅務等多部門聯動,形成合力,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潛力企業的培訓和幫扶,鼓勵更多科技型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三)依托平臺,強化引培。加強“三院一中心”建設,打造區域一流科技創新集聚區,努力在我區建立專業化的高端研發平臺,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產業)。推進“一鎮一園”專精特新產業園建設,依托中南高科高明智匯城、平謙現代智造產業基地、萬洋空港眾創城等產業平臺,爭取在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小微創新企業方面取得突破。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挖掘培育,擴充高新技術企業儲備庫,圍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進行精準培育。強化招商引資導向,重點瞄準東莞、深圳等地溢出資源,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將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列入招商引資考核目標責任體系,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產業新城管委會在招商過程中,優先引進高新技術企業或規上高新技術企業。
三、扶持內容
(一)繼續加大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扶持力度
1.對當年成功進入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區級財政補助5萬元。
2.對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提交完整申報材料,并被省科技廳受理的企業給予一次性區級財政補助3萬元。
3.對首次通過省級評審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
4.對重新通過省級評審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二)加大對佛山市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獎勵
對被評為佛山市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當年度佛山市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相關扶持政策給予獎勵。
(三)加大對區外高新技術企業的引進力度
積極引進區外高新技術企業整體搬遷至我區,對完成整體搬遷落戶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區外(佛山市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萬元補助;對完成整體搬遷落戶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佛山市外)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而且,遷入企業在原屬地未獲得縣(區)級高新技術企業補助的,還可按照本方案扶持內容第(一)條給予相應補助。
(四)鼓勵孵化平臺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引培工作
把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等創新孵化平臺作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引進有效載體。對經各級政府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我區創新孵化平臺在孵企業培育成為高新技術企業或引入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區的,按照3萬元/家給予創新孵化平臺獎勵,單個創新孵化平臺全年累計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五)鼓勵產業平臺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招引工作
鼓勵我區具有合法資質、與我區各級政府簽訂合作協議的產業平臺,在協議期間引入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區的,按照3萬元/家給予平臺獎勵,單個平臺全年累計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六)抓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儲備工作
落實《佛山市高明區加快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儲備庫專項行動方案》,到2023年年底,建立全區不少于300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象組成的區級高新技術企業儲備庫,落實專人專責、聯企掛鉤、問題導向、精準培育、動態管理的工作機制。
(七)加強區級獎勵補助資金管理
企業依據本方案獲得區級財政承擔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扶持、獎勵資金2年內(以實際到賬之日起計算)遷出我區的,企業需在提交工商營業執照登記變更申請前向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全額退還已獲得的區級財政補助資金。
四、申請辦法
(一)申請程序
區經濟科技促進局每年發布通知,定期接受相關補助申請。符合本方案所規定補助條件的扶持對象須按通知要求,通過佛山市扶持資金綜合服務平臺提交申請,逾期未遞交申請的視為放棄。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對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申請予以受理。其中,根據扶持內容第(一)、(二)點申請補助的,按照市政府關于政府補助(扶持)資金直達企業的相關改革要求,實行“秒報秒批秒付”制度。其他補助申請,依照以下程序辦理:
1.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受理后,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申請,申請單位須在7日內予以補充完善,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在材料重新補齊遞交后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確定資助的名單及金額并予以網上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發放資助經費。
(二)需要提交的申請資料
1.《佛山市高明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扶持獎勵申請表》(詳見附件1);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電子版;
3.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電子版(申請重新認定的企業提供);
4.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根據各扶持內容分別提供:
(1)申請扶持內容第(三)點的企業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搬遷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
②核準變更通知書;
③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若無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后核發的新證書的,則提供省科技廳對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的公示或公告截圖);
④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首頁截圖(截圖應包含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企業名稱、系統注冊號等信息);
⑤企業完成整體搬遷的相關佐證材料(如企業搬遷前后辦公、生產、研發等場所照片);
⑥在原屬地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補助的企業,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補助資金申請書(模板見附件2)。
(2)申請扶持內容第(四)點的孵化平臺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孵化平臺等認定項目證書或政府批復文件復印件;
②平臺與企業簽訂的協議復印件;
③場地租賃合同,租金轉賬憑證、運營費用發票等佐證材料;
④所培育的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佐證材料,引入的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申請扶持內容第(三)點所需的材料。
(3)申請扶持內容第(五)點的產業平臺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產業平臺的合法資質文件復印件以及與我區各級人民政府簽訂的合作協議的復印件;
②產業平臺與企業簽訂協議的復印件;
③場地租賃合同,租金轉賬憑證、運營費用發票等佐證材料;
④引入的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申請扶持內容第(三)點所需的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規模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的溝通協調、計劃制訂等工作。其中,區經濟科技促進局負責牽頭、統籌各項工作開展;區財政局負責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的各級扶持資金的劃撥工作,確保各項扶持資金落實到位;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大專利培育力度,有效提升企業以發明專利為主的自主知識產權產出,為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夯實基礎;區稅務局負責及時兌現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確保應享盡享;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產業新城管委會負責做好宣傳發動和現場考察工作(現場核實意見表見附件3),安排專人跟進高新技術企業動態,落實措施,完成各項指標任務。
(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自2021年起到2023年,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專項經費,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認定工作,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編制經費計劃,列入區級財政年度預算安排,采用事后補助的形式向扶持對象發放。
(三)強化督促檢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按規定程序納入我區績效考核體系。各鎮政府(街道辦)及區各有關部門要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進度,強化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1年1月1日后符合本方案獎勵條件的企業及相關平臺可根據本方案予以補助。本方案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