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瞪羚企業、瞪羚培育企業每年認定一次。
廣州市黃埔區瞪羚企業認定標準最新
(一)本辦法所稱瞪羚企業是指成功跨越創業死亡谷,商業模式或主要產品得到市場認可,進入爆發增長階段的高新技術企業。入選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基期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且近三年復合增長率2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長;
2.企業注冊成立時間距截止年不超過5年,成立5年內營業收入突破5億元,且截止年營業收入正增長;
3.企業注冊成立時間距截止年不超過10年,成立10年內營業收入突破10億元,且截止年營業收入正增長。
(二)本辦法所稱瞪羚培育企業是指未來有潛力發展成為瞪羚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入選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基期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近三年復合增長率2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長;
2.企業截止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且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率50%以上;
3.企業注冊成立時間距截止年不超過5年,且A輪(含)前累計獲得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專業投資機構投資金額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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