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
一、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工程中心建設要圍繞產業發展的需求,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強產學研合作,協同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培育行業領軍企業,培養產業技術人才,為推動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科技創新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一)單位規模
申報單位為企業的,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研發經費超過3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
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醫院的,近3年在申報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且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1000萬元。
(二)科研條件
申報單位具有較好的科研基礎條件,具備進行工程化研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和用于實驗、檢測、分析、試驗的研發設備(不含生產設備),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擁有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工程技術隊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職單位的時間不低于3年;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20人;粵東西北地區申報單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專職科研總人數的50%。
(三)科研成果
申報單位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5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單位近3年牽頭或參與承擔過本領域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且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形成的標志性成果不少于3項。
(四)體制機制
申報單位原則上已建有市(區)級科研平臺,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和運行管理機制,有健全的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
(五)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給予傾斜支持
鼓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單位在申報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可納入條件(二)核算(惠州市的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江門市的臺山市、開平市、恩平市,肇慶市的高要區、四會市、廣寧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可參照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條件申報)。
(六)其他條件
申報單位未因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環保、安全等責任事故,未出現學術誠信問題。
二、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申報對象
(一)申報單位
廣東省內注冊登記且主要科研場所設在廣東省內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醫院等法人單位。
(二)申報數量
1.企業、科研院所、醫院只能申報1個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單位原則上不再受理申報。
2.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專業類可申報1個,重點支持我省“雙十”產業集群發展需要的領域方向。有主動撤銷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可多申報1個。
三、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勵補貼
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勵補貼
1、按申報地區不同有相應的配套獎勵補貼20-200萬政策,具體請聯系客服咨詢詳情;
2、可申請省工程中心建設專項資金,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工程中心;
3、省科技廳在年度科技計劃立項時,優先支持工程中心申報的科技計劃項目;
4、申報競爭性項目的加分項,通過概率會增強;
5、企業含金量較高的一種榮譽資質。
其中,
廣州市對新獲得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的補貼政策如下:
1、南沙區: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荔灣區:一次性獎勵50萬元。
海珠區: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從化區:新獲得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的,給予200萬元獎勵。
天河區:按其上年度經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給予企業核心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黃埔區:按認定年度當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的1%給予額外獎勵,最高50萬元。
四、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通知
2023年8月7日,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發布了2023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通知,文號:粵科函產字〔2023〕1087號。
申報時間: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8日17:00;各推薦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5日17:00。
五、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材料
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申報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一)企業單位提供營業執照、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高校和科研機構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證明材料(申報單位年度審計報告(需披露研發經費數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研發經費加計扣除審計報告、高企認定研發經費審計報告任意一項即可)。
(三)研發儀器設備原值證明材料(購置發票或專審報告)。
(四)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五)研發活動材料:科技項目立項證明、企業自立研發項目證明材料等(項目名稱、項目組成員、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六)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知識產權、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七)工程中心專職研發人員在職證明材料(近3個月社保或納稅證明);學歷及職稱證明材料。
(八)市(區)級科研平臺的證明文件。
(九)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高校和科研院所申報單位需提供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完成的標志性成果證明材料,且不少于3項;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工程中心,需提供聯合共建協議并附上實質性開展產學研合作的證明材料。
(十)新經濟企業需提供股權投融資或者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證明材料;近3年獲得過省級及以上科技項目或獎勵的證明材料(如:重點專項、科技獎勵、創業大賽、創新團隊、專利獎等)。
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服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