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區促進實體經濟、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 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進一步促進全區實體經濟、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突出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以出政策、搭平臺、降成本、補短板為重點,結合我區具體情況,深入落實促進實體經濟、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各項政策。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貫徹惠企政策
深入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共湘潭市委辦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發展的補充意見》、《湘潭市2016年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考核辦法》、《湘潭市2016年扶助中小微企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6年全市“百千”企業幫扶行動實施方案》和《關于2016年新增規模工業企業培育發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關精神和要求,推動惠企政策落地。
(二)引導推進 “專精特新”
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途徑,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大力推動我區中小企業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企業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積極申請相關專利;支持研發能力強、成果儲備多的中小企業建設國省市三級企業技術中心,構建我區完善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支持和鼓勵農業科技特派員為派駐企業開展技術服務;鼓勵企業進行品牌建設,申報名牌產品、著名商標等。鼓勵和支持企業入規;鼓勵培育企業實施卓越績效管理等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加強貫標工作;鼓勵培育企業主導制定新的標準。
(三)加強服務平臺建設
加強與省、市平臺對接,配合市經信委組織開展“精準服務進園區”、“精準服務進企業”公共服務活動。建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實現與省、市、其他縣市區(園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整合社會各類服務資源,促進資源共享和服務協同。支持各類社會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開展優質服務。
(四)促進企業合作對接
鼓勵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配合市級部門支持中小企業與湘鋼、湘電等大型龍頭企業進行配套協作。配合省、市經信委開展“新能源汽車合作對接會”、“湘臺電子信息產業合作對接會”、“新型墻體材料產學研用合作對接會”和“電子商務與工業企業合作對接會”等各類產業、行業對接會。組織企業參加中小企業博覽會、廣交會、湘臺會、糖酒商品交易會等展會。
(五)積極推動兩化融合
配合市級部門組織“中小企業+互聯網”活動,支持中小企業與信息服務商對接,利用互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優化內部管理,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鼓勵和支持企業申報省、市信息化項目。通過示范帶動,激發全區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熱情,樹立互聯網思維,提高信息化水平,實現轉型升級。
(六)助推銀企對接融資
配合市級部門組織開展針對中小企業的銀企對接活動;加強與省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公司銜接,創新中小企業融資模式;引導企業申報市級過橋專項資金;積極配合推動中小企業融資超市建設;鼓勵企業創新融資模式,引進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
(七)大力實施精準幫扶
配合市領導和市級相關部門對偉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唐臣糧油實業有限公司、湖南湘翼鴨業有限公司、湖南中德電器有限公司等企業進行精準幫扶。同時,根據國家、省、市各級政策以及本方案的相關工作措施對區內規模工業企業進行重點幫扶。開展管理升級和技術升級巡診活動,深入全區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營銷第一線,有針對性地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難題。(區委、區政府部分領導幫扶區內規模企業及擬入規企業安排詳見附件)
(八)著力抓好人才培訓
配合市經信委組織企業管理人員參加工信部技術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銀河培訓”工程、北京大學和人民大學中小企業領軍人才“雙百人計劃培訓”、工業互聯網+、“中國制造2025”等各類培訓。面向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精心組織涉及工業強基、智能制造、管理升級、技術創新等內容的專題培訓班。
三、目標和獎勵
1. 2016年區內新增規模企業不少于3家;對當年新入規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獎勵10萬元,市、區各分擔50%。
2. 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獎勵30萬元、省長質量獎的企業獎勵20萬元、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新獲得湖南名牌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新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地方標準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企業獎勵20萬元。上述獎勵資金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由市、區、園區按比例承擔,不重復獎勵。
3. 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初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通過認定的,給予2萬元補助;高新技術企業到期重新認定的,給予1萬元補助。
4. 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0.5萬元補助;獲批國家級、省部級企業重點實驗室的,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補助。獲批省級、市級科普基地的,分別給予1萬元、0.5萬元補助,以后年度視基地建設情況給予補助。
5. 對于獲得各級名牌產品、著名商標認證的企業給予0.3-1萬元獎勵。
6. 對參加境內外展會的企業每個展位給予適當補助。
7. 對年度稅收同比增長超過18%的實體經濟給予適當獎勵。
8. 農業科技特派員為派駐企業開展技術服務,視工作開展情況或項目成效給予派駐單位適當補助。
9. 對服務企業成效突出的社會服務機構給予適當補助。
附件:岳塘區規模企業(含擬入規)幫扶安排表
中共湘潭市岳塘區委辦公室
2016年10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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