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產業發展的激勵措施
為進一步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我市新興優勢產業鏈高質量發展。根據《湖南創新型省份建設實施方案》(湘政發〔2018〕35號)和中共岳陽市委、岳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岳陽市打造高質量發展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岳發〔2020〕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激勵措施。
一、支持企業壯大規模
1.鼓勵企業“入規”。對新增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和文旅產業企業,每家給予3萬元獎勵(含相關責任單位對入規企業培育工作經費1.5萬元)。對新增規模以上的批零和住宿餐飲業、服務業等企業,每家給予2萬元獎勵(含相關責任單位對入規企業培育工作經費1萬元)。(注銷后新注冊的企業除外)(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科工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園、市發改局、市商務糧食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廣電局)
2.鼓勵培育行業龍頭企業。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岳陽市級的龍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萬元和2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商務糧食局)
3.鼓勵企業上市融資。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和新三板掛牌融資,鼓勵上市企業通過增發、配股、公司債券等形式實現再融資。對積極進行股改、掛牌的工業企業給予獎勵,具體按臨政發〔2019〕9號文件執行。(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
4.鼓勵企業積極申報“5個100”項目。對成功申報省級“5個100”項目的企業,通過項目驗收后一次性獎勵5~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工局、市發改局、市委組織部、市貿促會)
二、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5.鼓勵企業轉型升級。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小巨人企業”、“綠色企業”、“新材料認定企業”、“智能制造示范企業”、“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工業領域的“標桿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工業領域的新產品、綠色有機食品、首臺(套)、首批次產品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當年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2萬元、2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工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
6.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參照湘財教〔2018〕1號文件《湖南省支持企業研發財政獎補辦法》的相關要求,對當年已獲得省級研發財政獎補的企業,按企業獲得省級研發財政獎補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對不同類型企業采用最高限額補助,最高限額不予累加。高新技術企業、建有省級及以上研發平臺且考核優秀的企業、首次納入獎補范圍的企業年度補助額最高3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補助額最高1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工局)
7.鼓勵企業(園區)創建研發平臺。鼓勵企業(園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建立研發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岳陽市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質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岳陽市級科技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工作站,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新建省級以上(含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協作研發中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工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局)
8.鼓勵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鼓勵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以技術入股、轉讓、授權使用等形式在市內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當年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后,全年技術開發和轉讓合同交易實際到賬額累計50萬元以上的,市財政按照不超過合同交易實際到賬額的2%的比例給予技術開發和轉讓輸出方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全年技術開發和轉讓合同交易實際到賬額累計25萬元以上的,市財政按照不超過合同交易實際到賬額的4%的比例給予技術開發和轉讓承接方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全年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交易實際到賬額累計50萬元以上的,市財政按照不超過合同交易實際到賬額的1%的比例給予輸出方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工局)
9.鼓勵企業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對現場參加臨湘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未獲得獎項的企業,給予0.2萬元的工作經費補助;對當年獲得臨湘市級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0.5萬元;對當年獲得岳陽市級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對當年獲得湖南省級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如果同時獲得國家、省、市級獎項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獎勵一次)。(責任單位:市科工局、市人社局、市科協)
10.鼓勵企業(個人)申報專利。對當年通過授權、轉讓、引進等措施增加的有效發明專利,每件獎勵5000元;對當年專利申請總量達到5件以上(含5件)的單位或個人,發明專利按2000元/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按300元/件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1.鼓勵企業創建品牌。對當年初次獲得省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基地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當年初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初次獲得“地理證明商標”、“中國地理標志產品”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成功參與制訂全國行業標準、湖南省地方行業標準1件的牽頭企業或協會,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科工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支持企業(單位)完善公共服務平臺
12.鼓勵企業(單位)創建公共服務平臺。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岳陽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岳陽市級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核心服務機構、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產業集群窗口、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岳陽市級科普基地,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工局、市工業園、市林業局)
13.鼓勵公共服務平臺優質運營。對已建成的窗口平臺、省級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省級核心服務機構開展的相關公共服務活動,按不高于服務業務支出的20%比例給予獎勵;對運營情況考核良好的科技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每年給予10~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工局)
四、支持企業稅收增長
14.工業企業稅收貢獻獎勵。工業企業(不含本地礦產資源消耗型企業)通過科技創新年度新增稅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含實征增值稅城建附加稅)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對現有企業研發生產具有知識產權并迅速投入生產的產品,且該產品研發生產當年新增稅收100萬元以上的,按當年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獎勵給企業,正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企業(含三免兩減半)不在獎勵范圍之內;對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實施稅收增量獎補:實施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購置款)的工業企業,主體稅種(增值稅和所得稅)稅收有增量的,給予事后獎勵性補助。從企業技術改造完成當年起5年內,每年按照與上年同比主體稅種(增值稅和所得稅)增量本級分成部分的10%給予獎勵,5年累計獎補總額不超過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0%,且5年累計獎補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稅收出現下降的企業,從下降當年起停止執行獎補政策。(責任單位:市科工局、市稅務局)
15.入園浮標企業稅收獎勵。從2019年1月1日起,凡入園釣具(含釣具電商物流)企業,對所繳納稅收形成市本級財力留存部分實行“三免兩減半”,由財政撥付、工業園負責獎返。對入園釣具企業納稅30萬元以上的釣具(釣具電商物流)企業實行三年獎勵政策,即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納稅3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征稅總額的10%獎勵;年納稅5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征稅總額的15%獎勵;年納稅1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征稅總額的20%獎勵。(責任單位:市科工局、市浮標產業發展中心、市稅務局)
五、支持產業鏈招商引資
16.鼓勵單位(協會)圍繞產業鏈招商。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含)-5億元的工業落地項目,按其當年實際到位資金額0.2%的比例獎勵招引單位工作經費(不含市屬專門從事招商引資工作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下同),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億元(含)以上的工業落地項目,按其當年實際到位資金額0.2%的比例獎勵招引單位工作經費,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新引進世界500強、國內500強、民營500強的企業,在主體工程開工建設后,實際到位資金達到2億元以上的項目,獎勵招引單位10萬元,項目建成后再獎勵20萬元。對新引進電子、商務、物流行業前20強企業,在主體工程開工建設后,實際到位資金達到1億元以上的項目,獎勵招引單位10萬元;對在臨湘投資實際到位外資(不含外方股東貸款)超過3000萬美元的外資項目(不含房地產業、金融類項目,下同)、超過2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按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0.2%的比例獎勵招引單位,最高不超過10萬元;文旅產業項目比照工業項目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貿促會、市科工局)
17.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對已落地正常生產1年以上的企業新增投資在2000萬元~1億元以下、1億元~5億元、5億元~10億元、10億元以上并竣工投產的項目,當年分別給企業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已享受招商引資獎勵政策的項目不重復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貿促會、市科工局)
六、支持產業鏈人才隊伍建設
18.支持高校畢業生、高層次人才來我市企業工作。大力推進入才強市戰略,加大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力度,不斷壯大我市創新創業主體,實施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支持計劃。對我市引進的各項人才獎勵按市委研究的文件執行。(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工局)
七、強化財政扶持
19.設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展專項資金。市政府設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展專項資金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八、其他
20.本文件只適用于臨湘境內注冊并在臨湘繳納稅金的企業;由市科工局和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21.本文件由市科工局及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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