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荔灣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政策,通過認定最高一次性獎勵20萬元!
第一條 落戶獎勵:2017年1月1日后新遷入荔灣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實際運營一年以上且年營收2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實際運營一年以上且年營收2000萬元以下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二條 認定獎勵:對2017年1月1日后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且年營收超過5000萬元(含)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三條 租金補貼:在我區科技創新園區注冊并實際經營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據區相關園區政策享受科技創新園區創新型企業場租補貼扶持。
第四條 研發補貼:我區高新技術企業可按照廣州市研發經費后補助政策享受年度研發費總量補貼和按照我區研發經費后補助政策享受年度研發費增量補貼。
第五條 人才扶持:高新技術企業重點人才,可根據《荔灣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創業發展優惠服務辦法》(荔府辦〔2015〕11號)優先推薦參評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優秀管理團隊。被認定或評定為市、區高層次人才的,可享受市、區各項人才扶持政策和優惠待遇。高新技術企業重點人才,可根據市、區相關政策規定,由區科技主管部門優先推薦享受人才入戶政策。
依據《廣州市荔灣區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實施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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