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 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9〕1號)、《清 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 知》(清府〔2020〕68號)和全省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加快實施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范英德市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 稱“專項資金”)管理,優化專項資金配置,提高財政資金的使 用效益,根據國家、省、清遠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第三條 專項資金所惠及的企事業單位,是在享受國家、廣 東省、清遠市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同時享受本辦法所提及的政策。
第四條 專項資金主要采用事前立項和事后補助相結合的 形式,其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依規, 公平公正
(二)規范管理,專款專用;
(三)統籌安排,突出重點;
(四)政府引導,社會參與。
第二章各方職責
第五條 專項資金由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共同管理。
第六條 市科技局是專項資金的主管部門,負責專項資金投 入工作的管理、指導和協調, 制定和下達專項資金的使用計劃及 日常審核、審批工作,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市財政局負責對專項資金進行財政監督和檢查;并 根據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績效情況向市政府提出相關安排和外 理意見;負責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等。
第三章支持范圍和標準
第八條 專項資金主要支持在我市注冊,并依法納稅、有健 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第九條 專項資金圍繞創新驅動發展,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創新。
(一)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升級和創新平臺建設獎勵 1.對年度內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 技術中心及企業重點實驗室的企業,按照不同級別,一次性分別 給予最高10萬元、5萬元和2萬元獎勵。 2.對年度內認定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 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 元獎勵。
(二)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量質雙升獎勵 對年度內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7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減半獎勵。對入選清遠市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的 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三)支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獎勵 對在我市轄區內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 科技企業加速器),其每孵化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1萬元, 每年每家總額不超10萬元。
(四)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星創天地給予每家一次性8萬元獎勵,對 新認定的省級星創天地給予每家一次性3萬元獎勵。
(五)支持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及科普項目 支持新材料、新能源、先進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關鍵 核心技術攻關及新成果轉化應用; ; 支持高效適用的種植養殖、智 慧農業、數字農業等現代農業關鍵技術研究攻關、示范與推廣應 用; 支持大力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推動科學普及活動 惠及于民。
第四章申報、審批
第十條 專項資金的申報程序如下:
(一)市科技局發布申報通知。
(二)項目申報單位按照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三)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制定專項資金使用分 配方案。
第十一條 申請專項資金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審核,報市 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市科技局在網站公示項目情況,時間不少于 七個工作日,對公示后有爭議的項目,及時調查處理。公示期滿 后,若無爭議,市科技局在網站上正式公告項目情況,并由市科 技局向項目承擔單位發出書面文件。
第十二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同一項目或事項,如可同時享受 多個條款或英德市其他優惠政策的,按照 “就高不重復”的原則 只給予一次資助或獎勵
第五章資金撥付及調整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原則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由市財政局 將資金直接撥付到申請單位。如屬政府采購范圍資金,按政府采 購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
第十四條 經批準的專項資金預算一般不作調整。因客觀原 因確需調整專項資金使用用途、變更項目內容或調整預算的,由 市科技局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并附變更政策依據和說明,按規定 程序報批。
第六章管理、監督和處罰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管理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負責專項資 金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領導、經辦人員,以及其他有關人員在專 項資金分配、 審批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 照 “誰審批、誰負責” 書的原則,承擔連帶責任,并按照相應法律法規處理; 申報單位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 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專項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 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對涉及違法違規的 責任人員, 一律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 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有效期3年,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第十七條市原有政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執行本辦法。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