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2022-2025年)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努力壯大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加快提升高新技術企業質量,推動我市高新技術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肇慶市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肇府〔2022〕1號),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主要目標
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培育產業創新鏈,促進各類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
——高新技術企業及后備企業規模持續壯大。到2022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總量達到12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評價入庫超過1350家。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總量達到18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評價入庫超過1500家。
——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到2022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總額達到42億元;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專利授權達到2600件以上,發明專利授權達到400件以上。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總額達到50億元,占高新技術企業總收入比例保持在4%以上;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專利授權達到3500件以上,發明專利授權達到500件以上,擁有發明專利的高新技術企業占比超過50%;規模以上工業高新技術企業實現研發機構全覆蓋。
——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質量顯著提高。到2022年,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50家;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總產值達到1500億元;掛牌上市(含新三板)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0家。到2025年,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到800家;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總產值達到2000億元;掛牌上市(含新三板)高新技術企業達到30家。
二、重點任務
(一)努力壯大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規模。
1.大力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摸清全市企業創新潛力,實行臺賬管理,加強政策引導,積極發動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依托產業園區、工業平臺和孵化載體,加大高新技術企業整體招商引進力度。壓實工作責任,將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項目作為招商引資重點,不斷提升招商落地項目中的高新技術企業占比。[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投資促進局;配合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配合,不再重復列出)]
2.努力夯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基礎。加強肇慶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提高培育工作針對性。積極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產品、新工業和新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完善孵化育成體系建設,加強“個轉企”工作,持續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來源。(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積極培育創新示范科技領軍企業。
3.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科技領軍企業。圍繞我市四大主導產業和四大特色產業,根據企業經營能力、創新能力、成長能力、經濟和社會貢獻等指標,在高新技術企業中每年遴選一批優質企業進入科技領軍企業培育庫重點培育,并通過多種途徑給予政策扶持,增強高新技術企業的示范引領效應。(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4.推動龍頭骨干企業與高新技術企業相向發展。逐步推動規上工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三清零”(發明專利清零、研發機構清零、研發投入清零),支持規上工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建設創新平臺,加大創新投入,提升知識產權水平,規范財稅管理,推動規上工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逐步升級成為高新技術企業,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逐步壯大成為規上工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
5.加強科技領軍企業政策扶持和服務保障。建立科技領軍企業對口聯系服務官工作制度,實行“一對一”精準服務,在科技攻關、用地供給、金融服務、人才引育、教育資源配置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推動領軍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金融局)
(三)大力提升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
6.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和財政補助等政策,持續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大對技術研發類項目的資金投入,增加每年面向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項目的立項數量。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引導企業增資擴產,支持傳統工業企業淘汰老舊設備,引進和購置先進裝備進行智能化升級,提高生產水平,推動傳統企業向高新技術企業升級發展。(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7.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建設創新平臺。通過產學研合作強化技術要素供給,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發機構。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提升內設研發機構建設水平,對企業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創新平臺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局、市人社局)
8.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積極對接國家、省重點研發計劃;市科技計劃項目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傾斜性支持;支持科技領軍企業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組建創新聯合體,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解決重大技術需求或產業關鍵難題。(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9.推進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針對我市重點產業和關鍵領域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形成一批核心專利和高價值專利,引導高新技術企業提升自主研發成果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加大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力度,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
10.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技術合同登記,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與高校、新型研發機構等聯合開展成果應用推廣、標準制定以及中試熟化、產業化開發等活動。加強對正在進行專利技術產業化的中小微企業的扶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主動承接和轉化肇慶以外的科研機構、高校具有實際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引導成果轉移轉化機構市場化、規范化發展,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四)不斷強化高新技術企業金融服務。
11.健全完善政銀企對接機制。用好“粵信融”“中小融”和“信易貸”等平臺,推動銀行與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對接;積極組織政銀企融資對接活動,促進資金供需各方高效對接;鼓勵銀行組建科技金融特派員隊伍,為高新技術企業靶向提供融資對接、財務規劃等服務。(牽頭單位:市金融局,人民銀行肇慶市中心支行、肇慶銀保監分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
12.引導銀行機構增加科技信貸規模。發揮科技貸款政策性工具作用,降低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成本。鼓勵銀行開展貸款產品創新,面向高新技術企業開發新型金融產品,將增量信貸資源進一步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牽頭單位:人民銀行肇慶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肇慶銀保監分局)
13.推動高新技術企業上市融資。實施“肇星”計劃,將潛力大、前景好的高新技術企業納入上市后備企業庫,實施分類指導、動態監測。落實我市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各項獎勵扶持政策,支持企業到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融資。為企業特別是科技領軍企業提供評估咨詢、法律顧問、投融資等綜合服務和重點輔導,積極引導企業運用公司債、可轉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牽頭單位:市金融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4.建立完善科技風險補償機制。設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信貸等風險補償資金,對金融機構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發生的損失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鼓勵設立創新創業投資基金,拓寬我市高新技術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發揮保險功能,大力發展推廣科技保險、專利保險,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新型保險產品,為企業科技創新提供更多保障。落實應急轉貸資金,幫助高新技術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續貸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肇慶銀保監分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五)持續優化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環境。
15.培養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和領軍人才。強化人才要素供給,落實人才政策,推進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養和引進科技創新人才及團隊。開展企業人才訂單式學習培訓,形成政府引導、高校支持、企業參與的工作格局,打開企業人才提升及人才儲備的通道。(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6.優先保障義務教育需求。強化教育資源供給,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高層次人才通過“人才綠卡”等政策享受子女入學便利;鼓勵各地制定有針對性的積分入學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員工子女在計算積分入學時給予加分。(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7.優先保障高新技術企業用地需求。強化土地資源供給,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或調整完善時要將高新技術企業用地列入國土空間規劃,優先保障高新技術企業用地。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并進行研發創新,根據相關規劃及有關規定允許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等費用。(牽頭單位:市資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肇慶市科技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工作,肇慶市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工作的溝通協調、計劃制定、指導檢查等工作,優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及時收集企業訴求并跟蹤督促相關部門協調解決。本行動計劃涉及的各單位要各司其職,抓好謀劃落實,推動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各縣(市、區)、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要制定出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的配套政策。各地、各部門應于每年12月20日前,將當年度的工作落實情況報送市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強化評價監測。
將高新技術企業指標納入市對各縣(市、區)的績效評價體系和創新驅動重點工作監測指標體系。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和監測,各地科技部門要按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要求,抓好科技統計,做到應統盡統,并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培育臺賬,及時上報市科技局。
(三)加大財政投入。
在年度市財政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中,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活動。積極爭取省資金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工作。各縣(市、區)、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要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創新投入方式,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工作。
四、附則
本行動計劃由市科技局負責修訂和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