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高新企業認定的過程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指標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視,那就是企業的收入和研發費用,那么,如何準確處理高新收入和研發費用的歸集呢?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講解下。
1)以主營業務為核心的經營活動
第一,產品(服務)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從事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產品(服務)應屬于《重點領域》規定的范圍。脫離了這個范圍,從事其他領域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不能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第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企業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技術性收入主要包括:技術轉讓收入、技術承包收入、技術服務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2)按研發項目細化科目的設置
會計準則對研發費用會計處理的相關規定為: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研發支出,無論是否滿足資本化條件,均應先在“研發支出”科目中歸集,期末,對于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研發支出,轉入當期管理費用;符合資本化條件但尚未完成的開發費用,繼續保留在“研發支出”科目中,待開發項目完成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時,再將其發生的實際成本轉入無形資產。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高新企業認定標準的第四項條件,研發費用總額的計算,如果認定當年研究開發項目尚未完成,則“近三年”的研發費用總額應按上年“管理費用”與“研發支出”的借方余額合計計算。其中,“管理費用”為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研發支出,“研發支出”余額為符合資本化條件、但尚未轉入無形資產的研發支出。對于將參加高新企業認定的企業來說,應歸集完整研發費用的總額。
3)費用的歸集必須有合法憑據
有些費用往往是發生在企業內部中,沒有多少外來原始憑證,事后很難收集和核實,因此發生時就要注意收集合法依據。如設計(規劃)費用、裝備調試費,應記錄調試設備的次數和每次消耗電費、相關技術工人的人工,以作為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因此,企業應做及時履行審批程序,研發費用的歸集都要有合法依據,并逐月結算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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