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企業2018年納稅申報表期間費用中的研發費用是有數據的,但是2016年和2017年的研發費用卻沒有,這個怎么辦呢?
答:納稅申報表中期間費用當中的研發費用每年都必須要有的,沒有的要去稅務機關找專管員進行調整。
問題2: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與納稅申報表中的研發費用有差異怎么辦呢?
答:研發費用差異比較小的,要寫情況說明書(提交材料的時候就提前寫好,不要等到最后才補,以免影響效率),并且將此說明書放在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的前面。
問題3:企業有參與制定地方行業標準,申報高企的時候可以將這些資料放進來嗎?能放進來的話由于標準內容很多,上傳不上,怎么辦呢?
答:可以放進來,至于這個加分項該給1分還是2分,由專家來進行評判。而針對資料比較多的情況,建議企業只需要上傳標準的封面+有企業名稱的那頁+最后一頁即可。
問題4:研發費用明細賬可以不上傳嗎?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這一項,只上傳檢測報告就可以嗎?
答:一切根據系統里的提示來進行,最好做規范了,本來高企申報上傳資料就是為了企業能夠規范自己的資料,以方便后續的高企的評審能夠實現網上評審。
問題5:企業的會計報表和企業人員按照什么時間段來計算呢?
答:除了企業的成立時間之外,其他的時間計算,比如會計報表、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等都是以會計年度為標準來做企業人員和會計賬目的。
問題6:企業如何證明自己的職員是科技人員呢?企業總經理可否算到科技人員里面呢?
答: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而企業科技人員是以簽訂合同的工作崗位來進行證明的。而企業總經理是不可以算到科技人員里面的,技術副總或者生產副總之類的可能會認可。
問題7:有幾個專利沒有繳年費了,近三年的知識產權這項能不能算上這些專利,作為成果轉化可以使用嗎?
答:不可以。而且就算是專家評審的時候沒有審出來,但是未來在國家層面進行抽查的時候被查到是有巨大風險的,因此建議企業的專利一定要及時繳納年費。
問題8:在證明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時候,銷售合同和發票都要提供嗎?
答:要證明該產品取得了銷售收入,銷售合同和發票任意提供一個就可以。并且如果企業沒有銷售收入是不可以申報高企的。
問題9:軟著和外觀專利的證書本身是沒有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的,這個怎么辦呢?
答:企業自己對其進行說明解釋即可,幫助專家來進行評判,是否該技術具有先進性。
問題10:網上資料人員人數這一欄填報的時候,是填12月份的人員數還是填全年的月平均數呢?
答:填全年月平均數,但是人員花名冊以12月份的為準,至于12月份與全年月平均之間的人數差異,企業對其進行差異說明附上即可。企業人員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是和研發費用是密切相關的。
問題11:企業是初創企業,目前人員數量僅為5人,可以申報高企嗎?
答:可以。企業人員數量不影響企業申報高企的。但是申報高企有一條硬性條件是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問題12:高企在窗口交資料都要初審嗎?
答:其實沒有初審這一說,只是為了保證我們企業交的資料都是真實有效的,所以會在窗口收資料的時候進行查驗。
問題13:紙質資料裝訂都必須要按照PPT中的附件清單給的模板嗎?
答:最好是,按照這種模板是為了方便專家進行評審。當然如果有更好的模式,我們也不會排斥的。
問題14:審計報告附注那么多頁,都要傳嗎?
答:傳主要表格(如果主要表格都傳不了的情況下,請致電高企辦:68107842),專家評審的時候,如果某個部分不清楚會跟企業聯系的。
問題15:企業營業執照上面的營業范圍屬于貿易類的,這種企業能夠申報高企嗎?
答:申報高企主要看企業的技術,比如銷售產品時運用某個先進平臺(比如阿里巴巴),這個平臺是自己研發的,比如企業通過某個高精尖的技術實現銷售,都是可以申報高企的,而純粹的買賣貿易活動的企業是不可以申報高企的。
我們在與企業日常接觸中,發現企業在研發費用中經常存在以下錯誤做法,供各位參考,在申報高企前做好準備,及時避免。
1、研發費用真實性存疑,研發費大于管理費或占比過高。
2、研發費歸集不合理,如研發人員年均費用遠低于一般人員水平,直接投入占研發費總額的比例過高。
3、委托外部研發的支出總額計入研發費,未按80%計入研發費。
4、研發費用明細表和研發項目(RD)表不一致。
5、委托外部研發支出與附件材料產學研合作協議所列不一致,如某研發項目為產學研合作項目,但該項目研發結構明細表中無委托外部研發支出。
6、企業獲得政府補助后,計入稅收的用于研發可以加計扣除,免稅的政府補貼收入不得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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