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三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要求,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應做好高新技術企業年報工作,每年5月底前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填報。
政策依據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三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五、監督管理(二)企業年報,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五、監督管理(六)其他第3點,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填報要求
1.填報對象
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證書有效的企業
2.截止時間
每年5月31日
3.填報流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企業申報端口,根據提示輸入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進入“企業年報”,點擊“添加”,按表格內容將上一年度企業有關數據逐一填報。
4.填報內容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31日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系統”,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見下表。
上表填寫主要包括企業本年度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知識產權情況,企業按本年度獲得的實際知識產權數量填寫。
第二部分人員情況,注意各項申報數據的一致性。
第三部分財務狀況,注意各項財務指標以萬元填寫。總收入、銷售收入、凈資產、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納稅總額、企業所得稅減免額、利潤總額、研發開發費用額、中國境內研發費用額、基礎設施投入費用總額,應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填列。
5.注意事項
l 目前是高新技術企業的,不管是哪一年申報通過的,都需要填年報。
l 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l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6.其他說明
建議企業先在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信息系統中填寫年報數據,待審核通過后,再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系統年報模塊點擊添加按鈕進入年報填寫頁面后,點擊“獲取統計系統年報數據”按鈕,將高新技術企業年報數據全部導入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系統內,檢查后保存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