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并無復審的概念,這點需要給大家強烈科普一下。三年期滿后需要重新認定,因此所謂的復審,就是相當于重新做一次新的認定,其手續和要求也都與新的高企認定相一致。(高新認定并無復審在,只有重新認定)希望大家可以記住。
還要一點就是我們不要以為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只是走一個流程,這樣想大錯特錯,為什么這樣說呢?
目前高新企業的審查呈現一年比一年嚴格得很多,當企業再要重新認定時,企業需要以最新標準來嚴格對待,所有人員積極配合,才能爭取到復審順利通過。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期為三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由企業向認定機構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東莞高新企業認定 由此推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發證日期為2020年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需參加2023年度的復審(也就是重新認定了),各企業家注意不要錯過時間哦。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有哪些?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A、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新藥、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1件以上;B、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或者軟件著作權7件以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