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專利電子申請的規定》
第二條 提出專利電子申請的,應當事先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專利電子申請系統用戶注冊協議》(以下簡稱用戶協議)。開辦專利電子申請代理業務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以該專利代理機構名義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
申請人委托已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電子申請業務的,無須另行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
第三條 申請人有兩人以上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以提交電子申請的申請人為代表人。
第四條 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均可以采用電子文件形式提出。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專利申請,可以采用電子文件形式提交。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不適用本規定。
科泰集團(5511mu.com) 成立13年來,致力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省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省市重點實驗室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專利軟著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兩化融合貫標認證、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專利獎、科學技術獎、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關注【科小泰】公眾號,及時獲取最新科技項目資訊!
閱讀全文
免責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您的支持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