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與規范沈陽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以 下簡稱技術中心)的建設與發展,充分發揮技術中心的作用, 推動全市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沈陽市企業(包括中央、省駐沈 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 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和企業集團(以下簡 稱企業)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中心,旨在提高企業的自 主研發能力和利用社會資源能力,推動企業建立以技術中心 為主要方式的技術創新體系,促使企業成為技術開發與創新 的主體,探索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有效形式和途徑。
第四條 技術中心是企業設立的具有較高層次和水平 的研究開發機構,是企業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是企業技術 進步和技術創新的主要技術依托。
第二章 技術中心的任務和職能
第五條 技術中心是為本企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增強 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經濟效益和發展后勁,不以自身營利 為目的,強調市場意識、整體意識、效益意識和創新意識。 主要任務和職能是:
(一)參與制定和執行企業技術發展戰略和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開發、技術引進的規劃和設計。
(二)超前研究開發有市場前景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新能源,為企業產品的更新換代和 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保證;負責引進技 術和設備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 權的技術和主導產品。
(三)組織和運用國內外的新技術和智力資源,開展范圍廣泛的、多種形式的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利用國內外已有的科技成果進行綜合集成和二次開發,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四)收集、分析與本企業相關的國內外技術和市場信息,研究行業發展動態,為產品和技術發展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五)創造一流的工作條件,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吸引國內外的技術人才以各種形式為企業的經濟發展服務;組織科技人員培訓,為企業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技術和管理人才。
(六)開展技術經營和服務,對科技成果進行技術評估,技術咨詢和技術轉讓,促進科技成果在企業內外的推廣應用,對企業內其它研究開發機構的工作進行指導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