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慈利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大力推進“三高四新”戰略,深入實施工業強基倍增計劃,加快補齊工業發展短板,促進全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21〕45號)、《深入開展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行動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22〕3號)、《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湘政辦發〔2022〕15號)、《張家界市實施新型工業強基倍增計劃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張發〔2021〕7號)、《張家界市2022年深入開展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行動實施方案》(張政辦發〔2022〕4號)、《張家界市大力推進產業發展“千百十”工程實施方案》(張政辦發〔2022〕4號)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切實為企業“紓困增效”
1.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對困難中小企業產生的水、電、氣費用,按5%的額度進行補貼,單家企業最高補貼年度累計不超過20萬元,補貼費用不超過其上年度實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0%。(責任單位:國網慈利縣供電公司、縣水投集團、縣水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慈利縣稅務局、縣財政局)
2.保障工業企業用地。鼓勵中小工業企業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通過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淘汰關閉的工礦企業及僵尸企業騰出的場地,由縣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不改變用地性質,仍作為工業用地予以儲備使用。對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的70%執行,但不得低于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單個項目建設用地規模10畝以上、不超過20畝的,可以在縣城或有條件的鄉鎮城鎮開發邊界內集聚;單個項目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10畝的直接服務種植養殖業的農產品加工、電子商務、倉儲保鮮冷鏈、產地低溫直銷配送等產業項目,可以安排在村莊規劃確定的村莊集中建設區邊界內。(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3.強化就業穩崗支持。根據企業用工需求,組織專場招聘活動。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30人)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對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按70%返還。(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
4.扶持中小微企業成長。對縣內符合條件的成長性好、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工業企業,滿足年度固定資產投入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且用于擴大生產經營的,單家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對在慈利產業開發區租賃標準廠房生產的工業企業,補貼當年度一個月標準廠房使用租金。(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慈利縣乾元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縣財政局)
5.降低企業金融信貸風險。對規模以上困難工業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按規定積極提供展期、無還本續貸、延期還本付息、調整還款期限、降低利率、提供優惠利率等差異化信貸措施,緩解企業還貸壓力。(責任單位:縣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慈利縣支行、各商業銀行)
6.給予企業貸款貼息。對本年度從銀行獲得貸款用于技術改造投資的暫時困難企業,經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審核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照本年度實際獲得銀行貸款額的2%給予企業一次性貼息,單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已獲得上級貼息補貼的,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慈利縣支行、各商業銀行、縣財政局)
7.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依法實施困難企業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進一步減輕困難企業稅費負擔。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程序向稅務部門申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慈利縣稅務局)
二、大力提升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
8.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工業企業被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重新被認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工業企業獲得國家發明專利(轉讓除外)并在工業生產領域應用獲得實效的,授予的當年一次性獎勵10萬元/項。對新認定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和科技創新平臺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湖南專利獎、工業設計中心和科技創新平臺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得國家創新創業(創客中國)大賽優勝獎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省創新創業(創客中國)大賽一、二、三等獎及優勝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級新材料企業、國家級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獲得省級新材料企業、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引進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落戶慈利,并將相關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獎勵,后續每年給予一定經費支持。(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財政局)
9.加速實施品牌戰略。工業產品首次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工業產品申請使用國家地理標志標識并獲得批準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首次列入省級質量標桿企業、工業品牌培育試點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工業產品獲得有機產品(含有機食品)、非遺產品認證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
10.支持企業智能制造。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單項冠軍”“小巨人”等品牌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當年首次通過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或取得試點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數字化改造、網絡化集成及智能化升級的示范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獲得國家級智能生產線、智能工廠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對獲得省級智能生產線、智能工廠的,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5G+”智慧工業示范場景應用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縣財政局)
11.推動企業綠色發展。對申報工業企業自愿性清潔生產成功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產品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兩型產品認證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認證的,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水利局、縣財政局)
三、培育有實力的企業梯隊
12.實施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對引進簽約工業企業并落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直部門,企業投資總額(不包括土地價款,下同)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獎勵工作經費3萬元;企業投資總額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獎勵工作經費5萬元;企業投資總額5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的,獎勵工作經費10萬元;企業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的,獎勵工作經費20萬元。服務招商項目落地的牽頭單位給予項目實到資金總額(不包括土地價款)0.5%的經費獎勵(獎勵經費可由牽頭單位適當分配),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引進工業項目落地的引資中介人(除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以外的組織和個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0.2%獎勵;固定資產投資總額5000萬元以上的,5000萬元以內的部分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0.2%獎勵,超過5000萬元的部分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0.1%獎勵。(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13.促進工業項目落地。對新開工投資億元以上項目投產后,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開工投資(新投產投資)2000萬元至1億元(不含1億元)項目投產后,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新建投資500萬以上技改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后按新增設備投資額的2%獎勵給企業。(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縣財政局)
14.加大企業幫扶支持力度。建立“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庫、重點項目庫、“退規風險企業庫”,對每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重點工業項目明確一名縣級領導聯系,安排一個縣直單位幫扶,及時跟蹤在庫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實施動態管理,實行“一企一策”幫扶指導。對慈利產業開發區外(包括已劃入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管理)的工業企業,實施繳納稅收分成由歸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所得。新增縣級留成部分工業稅收10萬元以上的,給予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留成部分的20%獎勵,原有稅收部分繼續執行原稅收分成政策不變。對培育首次成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每入規成功1家,獎勵工作經費2萬元。建立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和企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提升機制,每年一次性給予中小企業服務平臺運營費20萬元和優秀服務機構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國家稅務總局慈利縣稅務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財政局)
15.支持企業入規。加強企業“入規”申報督促指導,全面歸集和分析稅務、市場監管、金融、電力等部門涉企數據和信息,評估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及時篩選符合“入規”條件的企業,督促企業主動申報“入規”,指導企業做好資料的整理申報,把握申報時間和確保升規通過率。對首次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并按規定報送統計數據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縣財政局)
16.助推企業上市。對申請在滬深交易所首發上市的企業(在我縣注冊登記,下同),按上市工作進度分階段予以獎勵。企業完成上市輔導并經省證監局驗收通過,給予100萬元獎勵;通過中國證監會發審委核準拿到發行批文并上市交易后,給予100萬元獎勵。企業在境外成功上市,且首發上市融資額達2000萬美元以上(含2000萬美元)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一次性給予30--50萬元獎勵。對在湖南股權交易所科技創新專板掛牌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2021年以來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權交易所成長板、標準板掛牌的,給予8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17.實行企業納稅獎勵和產值突破獎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繳稅收首次超過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以后企業年度增值稅、所得稅增量超過1000萬元的,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10萬元。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慈利縣稅務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四、打造四大百億產業集群
18.扶持提升現有企業。在非金屬礦深加工、新能源、現代化生豬加工配套、杜仲產品等四大百億產業鏈中,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和實施技術改造,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8萬元;對年度稅收增速達到15%以上,當年新購置的智能化設備和研發投入達到100萬元(除稅后)以上的,按實際除稅價格的10%給予補貼,單家企業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300萬元,如果兩年內轉讓或搬離慈利,所享受的補貼須全額退回。(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慈利縣稅務局、縣財政局)
19.招大引強落地一批企業。在非金屬礦深加工、新能源、現代化生豬加工配套、杜仲產品等四大百億產業鏈中,鼓勵央企、省企和世界500強、國內100強、上市公司等工業企業來我縣投資并注冊成立公司。項目建成投產后,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企業獎勵;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以下的,按實際投資額的0.5%給予企業獎勵。(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縣財政局)
20.加快培育壯大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的龍頭企業。在非金屬礦深加工、新能源、現代化生豬加工配套、杜仲產品等四大百億產業鏈中,對年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25萬元、35萬元、55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單項冠軍”、“小巨人”等品牌的,分別獎勵25萬元、15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企業技術中心(創新中心)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入選“湖南省100強”“湖南省民營企業100強”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縣財政局)
21.支持企業兼并重組。在非金屬礦深加工、新能源、現代化生豬加工配套、杜仲產品等四大百億產業鏈中,對采取合作收購、參股控股、聯合經營等方式,推動各層級企業整合資源做強做優做大,開展兼并重組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合并重組投資額1%的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縣財政局)
五、加大發展要素保障
22.加大融資服務力度。各金融機構要開發針對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重點培育企業特點的專項金融產品,采取增加信貸資源配置等方式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加大銀企對接活動開展力度,積極為企業融資搭建平臺;加大對企業的走訪力度,切實解決好企業融資難題。(責任單位:縣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慈利縣支行、各商業銀行)
23.助力企業引才留才。對于參加本縣或經本縣備案外出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規定給予補貼。對引進來我縣工業企業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簽訂三年及以上服務合同且服務滿三年的,給予所引進人才個人為期三年的工作津貼(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每人每年1萬元,碩士學位或副高職稱每人每年5000元,雙一流學士學位本科生每人每年2000元,服務滿三年后一次性補助到位)。對新引進的博士生、碩士生、雙一流大學本科生(對應正高、副高、高級技師)且在本地企業實際服務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縣財政分別給予每人2萬元、1萬元、5000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
24.幫助企業開拓市場。大力推廣和應用本地產品,鼓勵工業企業積極參與省、市、縣各級部門組織的展銷會、博覽會,對參展攤位費給予50%的補助,單家企業或助企單位補助上限為5萬元。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之間采購本地工業企業產品1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采購額的1%給予補助,單家企業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加大政府采購本地企業產品政策落實力度,全力助推企業開拓市場。(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25.加強企業技術提升等培訓力度。行業主管部門等單位組織企業管理團隊在創新創業、融資服務、技術合作、市場開拓、數字化、綠色發展、質量品牌、知識產權等方面開展專項培訓的,對培訓經費給予50%的補助,組織培訓企業或單位補助上限為5萬元。對在本單位外參加培訓的人員,按100元/人的標準給予誤工補貼。(責任單位: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慈利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縣財政局)
六、全面優化營商環境
26.深化簡政放權。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現企業開辦“四減”(減項目、減材料、減時間、減跑動)、“四零”(零距離、零見面、零付費、零差評),將更多事項納入“一件事一次辦”,提高“一網通辦”效率,擴大“跨省通辦”范圍。推廣電子簽章、電子發票等應用,推動高頻電子證照標準化和跨區域互認共享。 (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慈利縣支行、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商務局、縣政務服務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慈利縣稅務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慈利縣管理部)
27.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現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市政公用設施接入全過程涉及的行政許可、備案、技術審查、市政公用服務等事項全流程一網通辦。推行跨境貿易便利化,推行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通關,完善進口貨物兩步申報通關模式,優化口岸作業和物流組織模式,推進口岸物流單證無紙化。(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縣商務局)
28.規范行政執法與監管。行政執法部門要從機制上徹底杜絕行政執法與監管的隨意性,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的全覆蓋。除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檢查外,未列入年度監管執法計劃的,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檢查需到縣倍增辦備案并報分管工業的縣領導審批同意。大力提倡部門聯合行政檢查,杜絕多頭檢查、重復檢查。(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
七、保障措施
縣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政策落實情況督查評估??h財政按年度全縣工業新增稅收總額地方收入的50%提取工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全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h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牽頭負責制定具體獎補項目實施細則并公開發布,聯合縣財政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五年。本政策發布后,涉及其他相關文件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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