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政策,對“四上”高企獎勵10萬元!
第三條 落實《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方案(2018—2020年)》,深入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重點引導和鼓勵規模以上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對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資金獎勵。對注冊地新變更為我區且在我區“納統”超過1個自然年的“四上”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納統”,對我區首次納入“四上”企業庫的高新技術企業超過一個自然年且營業收入增速達15%,年度納稅總額保持正增長的,一次性補貼5萬元。
第四條 鼓勵企業不斷加大研發經費投入。企業研發費用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對在我區有自主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且研發經費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期結束之日止已向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并享受了稅前加計扣除的高新技術企業,按廣州市相關規定,市、區兩級財政按比例作獎勵性后補助。
第五條 鼓勵我區“四上”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對新設立的企業內部研發機構,經相關部門新認定為省級以上研發機構,且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不少于1000萬元的,按研發投入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50萬元。對新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機構,達到“四上”企業標準并認定為省級研發機構的,最高按研發機構總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六條 加大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力度,根據《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實施細則》(粵經信技改〔2015〕439號),對開展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的企業,從項目完工下一年起,連續三年內,按企業技術改造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中省級分成部分的60%、市級分成部分的50%、區級分成部分的4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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