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既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相關條件,又同時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那么從稅率來看,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更優,那是否還需要填報《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呢?
答案是肯定的。
填報說明:本表適用于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納稅人填報。不論是否享受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有效期內的納稅人均需填報本表。
所以無論企業選擇適用何種政策的稅率優惠,只要是在資格有效期內的高企,都需要填報這張《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
那么,填寫時需要注意什么呢?
還是依然先來看結構:
第一部分:稅收優惠基本信息
需要填寫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所屬范圍
第二部分:稅收優惠有關情況
需要填寫:
①收入指標
②人員指標
③研發費用指標
④減免稅額
是不是看到了一眾“指標”,沒錯,這張表除了“二、④減免稅額”的填寫是享受稅收優惠的,其余的都是為指標統計服務的。那指標統計是用來干嘛的?這些指標不就是高企認定的指標嗎?
比如:
第十行“三、本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4÷7)”
第十三行“六、本年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11÷12)”
第三十行“九、三年研發費用占銷售(營業)收入的比例(15行4列÷29行4列)”
對高企認定有所了解的,應該對這些比例不陌生吧。填寫時應該注意什么,也大概心中有數了吧。
有數據,有統計,會引發什么可能風險呢?結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條款就會明白一二。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五條:監督管理(三)復核:
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以書面形式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所以,申請了高企,具備了適用15%優惠稅率的條件,但通過A107041表的填寫,經過數據和指標的收集,后臺可以實施相應的預警和風險提示,稅務部門如果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就會提請認定機構復核。
所以,還請重視這張A107041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