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陽區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高質量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府辦〔2020〕10號)、《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惠府辦函〔2022〕27號)等文件精神,努力實現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總量翻番目標,推動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惠州市委、市政府有關高企培育發展工作的總體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高企快速增長和質量提升,為科技創新強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3年,全區高企保有量達734家以上,比2020年增長一倍,達到“實現高企總量三年翻番”目標;到2025年,力爭全區高企保有量達1026家、規上企業高企占比達40%以上,企業創新能力得到較大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政策宣傳培訓。采取分層次、分規模和分專題開展高企政策宣傳與業務培訓,實施企業家培訓工程,組織企業家、高管、相關部門和各鎮(含街道,下同)等到知名高校、先進地區學習參觀。區財政每年安排30萬元經費,用于高企宣傳、培訓、現場核查和服務管理等費用。(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財政局,各鎮)
(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中小企業加快創新發展,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圍繞高企認定標準進行精準培育。對獲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非高企,首次獲得的獎勵2萬元/家,非首次獲得的獎勵1萬元/家;對通過市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四科”標準評價(認定)的非高企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家,該項獎勵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財政局,各鎮)
(三)促進創新能力提升。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和開展軟件著作權登記,按照高企認定創新能力評價條件,每年6月份前發動不少于180家非高企完成專利布局(獲得不少于1件一類知識產權或6件實用新型專利)。(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發動企業申報高企認定。對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實施獎補。首次通過認定的企業,認定前一年度,未納統的獎勵10萬元/家、達到規模以上標準并納統且銷售收入1億元以下的獎勵20萬元/家、銷售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并納統的獎勵30萬元/家。通過重新認定的企業獎勵10萬元/家。為高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提供便利,保證所得稅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財政局、稅務局)
(五)強化招商引資導向。圍繞我區千億園區建設和產業定位,重點瞄準深圳等地區先進產業外溢資源,積極引進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強的企業落戶惠陽。高企有效期內完成整體搬遷我區(須同時滿足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主管部門變更審批)一年內達到規模以上標準并納統的企業,次年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家。積極支持新入區政府供地企業在項目建成之前先行專利布局到我區,對尚未認定為高企的,投產兩年內開展研發歸集和專利布局,三年內通過高企認定,并納入產業監管協議。(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財政局,各鎮)
(六)加強科技服務資助。制定高企科技服務機構評優辦法,每年對服務并注冊納稅在我區的科技服務機構開展一次統計和監測評優工作。評優結果前兩名的科技服務機構各獎勵15萬元,第三、四名各獎勵10萬元,第五、六名各獎勵5萬元。積極培育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對注冊、納稅在我區,年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并新增納統的給予30萬元/家獎勵,已上規納統企業營業收入和從業人員工資總額均年同比增長20%(含)以上的給予20萬/家獎勵。企業獲得本條款所給予的獎補資金后,三年內整體遷離惠陽區須全額退回。(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財政局、稅務局)
(七)優先創新要素供給。完善人才服務體系,對經認定、評定或舉薦為我區科技創新人才、工程師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待遇。支持和鼓勵高企申報國家、省、市各類財政扶持項目,在重點領域研發計劃、核心技術攻關、產學研合作、工業技改項目、用地需求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科技和投資促進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稅務局,各鎮)
(八)鼓勵高企提質增效。發揮我區政府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的導向作用,鼓勵企業利用各類資本加快增資擴產,進一步成長為“專精特新”、上市公司等。鼓勵傳統規上企業轉型升級,增強企業綜合競爭力,提升高企中的規上企業占比和規上企業中的高企占比。(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各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第一召集人、區政府分管科技工作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協調科技工作的副主任、區科技投資促進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區直相關部門及各鎮為成員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科技和投資促進局,協調解決高企培育發展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推動高企目標任務完成。(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稅務局,各鎮)
(二)優先資金支持。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負責編制高企培育發展經費使用計劃,區財政部門應足額安排資金并及時撥付。(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財政局)
(三)嚴格考核監督。將高企工作指標納入各鎮黨政領導干部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強化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不定期檢查通報。加強對高企培育發展資金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確保各項激勵獎補政策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財政局、審計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稅務局,各鎮)
(四)強化監測服務。建立惠陽高企管理服務平臺,規范資金申報審批流程,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定期調查統計高企重大變化情況,對企業創新能力建設開展動態跟蹤服務。(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各鎮)
(五)做好信用修復。判定并協助提供申報企業近一年的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主動提醒企業及時改正或采取補救措施,引導企業做好信用修復。(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
五、附則
(一)享受本方案各項條款獎勵和扶持的企業,必須為我區注冊企業,所涉資金的貨幣為人民幣。
(二)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惠陽區關于加快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的實施意見》(惠府〔2019〕16號)同時廢止(落實2022年獎補除外)。
本方案由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負責解釋。如遇上級有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本方案也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