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欖鎮科技發展創新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打贏經濟翻身仗、重振虎威、加快高質量崛起”決策部署,落實鎮黨委鎮政府“1+1+5”工作要求,推進工業強鎮、商貿富鎮、科技興鎮工作,固力和支持全鎮企業加大創新力度,培養和構建現代新興產業體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二條 鎮財政每年核撥3000萬元作為推動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打造“規模大、質量優、后勁足”的科技型企業集群,為科技創新強鎮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第三條 符合政策規定的企業、其他組織及個人,除享受本辦法中的相關獎勵外,還可申請享受國家、省、市的其他優惠扶持政策,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章 獎勵條款
第四條 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一)對在我鎮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并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或其他國家相關政策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資金獎勵,對當年度申報并認定為高新企業技術并認真履行高企統計義務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二)推動規模以上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雙提升”,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加強自主創新發展為高新技術企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壯大為規模以上企業,對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四上”企業庫的高新技術企業額外獎勵5萬元。
第五條 鼓勵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一)企業獲得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獎勵20萬。
(二)企業獲得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國家、省、市級實驗室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三)企業獲得認定為國家、省、市工程技術中心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組建鎮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并納入培育庫的企業獎勵5萬元。
(四)企業產品每認定1件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給予1000元獎勵,最高不超過8000元。
(五)企業授權I類知識產權/海外發明專利(PCT)每件獎勵1萬元;申請5件及以上II 類知識產權獎勵5000元(知識產權分類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 號))。
第六條 鼓勵開展科技創新服務項目
(一)對被認定為省級或以上的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的服務機構,對在其購買服務項目的企業進行30%的比例服務券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1萬元。
(二)獲市科技創新券項目按照市專項獎勵的50%配套獎補。
第七條 鼓勵開展科技金融專項
(一)對高新企業開展科技貸款進行貼息按照市專項獎勵的50%配套獎補,每家企業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25萬元。
(二)對高新企業開展科技保險補,按照市專項獎勵的50%配套獎補,每家企業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50萬元。
第八條 鼓勵企業技改研發投入
(一)一般技改項目:對企業設備項目總投資額500萬元或以上的,且設備投入(不含稅金額)達5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給予不高于10%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100萬元;對企業設備項目總投資100-500萬元(不含500萬元)的,對實際設備投入(不含稅金額)給予不高于5%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50萬元。如同一項目已申報省市相應的財政補助,不可重復申報。
(二)研發項目加計扣除:對高新企業有研發投入的項目按照市專項獎勵的50%配套獎補。
(三)智能化數字化項目:對于智能化、數字化的技術改造項目,對于超過100萬元以上(含100萬)的整條生產線改造、全套數字化智能化等設備投入的額外獎勵不高于10%,每家企業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100萬元。屬于市的智能化數字化項目如同一項目已申報省市相應的財政補助,不可重復申報。
(四)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對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并獲得“廣東省清潔生產企業”稱號的單位,一次性補助5萬元;獲得“中山市清潔生產企業”稱號的單位,一次性補助3萬元。
(五)鼓勵和引導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在鎮內設立基于產業協同創新的平臺公司,為企業發展提供整體解決方案,為行業壯大提供關鍵和共性技術解決方案。公司正式運營后,服務鎮內企業超過10家且年度服務合同總金額(不含設備工程費用)不低于100萬元的,按服務金額10%進行補助,單個機構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九條 鼓勵重點研發機構
(一)支持我鎮企業與全國高校、科研機構合作開展技術研發,以事前立項的形式擇優給予專項資金扶持,每家企業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50萬元。
(二)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小欖設立研發機構,開展科技創新研發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每家企業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100萬元。
(三)支持引入擁有較大科研能力的公司或社會團體單位,經前期綜合評審,項目可獲事前扶持資金累計最高500萬元。
第十條 鼓勵孵化園區建設
(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試點單位,按照市專項獎勵的50%配套獎補,每個單位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50萬元。
(二)對新認定的市級加速器試點單位,按照市專項獎勵的50%配套獎補,每個單位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150萬元。
(三)為聚集增材制造、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等產業鏈在小欖鎮內發展,鼓勵獲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獲市級加速器認定的運營機構拓展園區,給予運營機構租金補貼。經前期備案同意后,根據每個入駐企業實際出租面積給予最高5元/平方/月補貼,每個項目每年補助資金累計最高30萬元。首次入駐企業,承諾3年內固定投資總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投產后年銷售收入總額不低于2000萬元,最高可獲補助金額50萬元。
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扶持對象為在小欖鎮范圍內注冊登記的企業、其他組織及個人。
第十一條 同一項目符合兩項及以上鼓勵條款,或其他部門有相同獎勵條款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獎勵。
第十二條 申報單位存在質量、安全生產、環保等方面重大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或者發生人員死亡安全生產事故的,取消當年度申報資格。相關違法行為造成重大惡劣社會影響或發 生較大以上人員死亡安全生產事故的,取消三年內申報資格。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 30 天后生效,有效期3年,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符合辦辦法項目參照本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小欖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