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要求將會增加,審查機制也會越來越嚴格。
1.企業申報高年度申請或轉讓的專利和知識產權不予評分,知識產權應持續獲得。如果企業的所有知識產權都在同一時期被認證,將被質疑為臨時包裝,不會被認可或得分極低。
2.對于企業系統上報的軟件版權,企業在組織區級現場檢查時必須進行操作演示,演示的功能必須與系統提交的軟件申請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示威者一定是參與這個項目的R&D人員。在某些領域,需要修改軟件的源代碼并確認其功能。
3、企業研發費用必須“一致”。也就是說,企業年度所得稅申報表(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企業財務報表和R&D投資專項審計報告中的企業R&D費用數據是一致的。
4、企業核心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必須提供相應的合同、發票、知識產權證明。
5.產學研協議的簽署時間應該是2017年到2019年。當年簽訂的協議、產學研合作的備案證明(如項目支出的發票、憑證等)不得分。)應該提供。
6.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的整體邏輯性要求越來越嚴格: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在專家評審和國家備案過程中,評估“R&D項目-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產品-知識產權-技術領域”之間的相關性是否在提交的材料中得到反映是很重要的。
7.對成果轉化和組織管理水平的評估越來越嚴格:2019年高水平網絡評估結果顯示,成果轉化和組織管理水平得分普遍較低,但單純提供產品合同發票、模板化系統模板、基于框架的產學研合作和自建R&D機構不能被專家認可或得分較低。
8.高企認定產學研合作需要對口專業嗎?我們可以幫助企業對接與對口高校達成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和組織管理水平認定,需要提供詳細的產品合同發票、規范化的制度和深入性地產學研合作等,以及高端性質的研發機構。如果只是簡單模板框架自建性的材料,就不能獲取專家的認可,或評分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