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排2021年度廣東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等項目)的通知
省直有關單位,有關地級以上市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商請下達2021年度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等)項目資金的函》(粵科函資字〔2021〕125號),現將2021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等項目)首期資金9,910.48萬元下達給你們(科目、金額及績效目標等詳見附件1-3)。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項目資金均為科研資金,并已落實到具體項目,請各地各單位在收到省財政下達的預算指標后盡快按粵財規〔2019〕5號文相關規定直接支付至項目承擔單位基本戶。
二、項目承擔單位是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本單位科研項目資金監管,實行專賬核算,定期向項目主管部門報告項目實施、資金使用情況。因故終止或撤銷的項目須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報批,并按要求退回財政資金。
三、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項目資金的績效管理制度,明確項目整體績效目標和階段性績效目標,并選擇可衡量的績效目標,對項目負責人開展定期跟蹤監督,以及日常績效目標運行跟蹤管理。
四、省項目主管部門可委托項目管理專業機構或具有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嚴格依據任務書在項目實施期末進行一次性綜合績效。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項目調整、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
附件:
1.2021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等項目)計劃安排總表.doc
2.2021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粵港澳聯合實驗室)項目計劃安排表.xls
3.2021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科技創新普及)項目計劃安排表.xls
4.2021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科技與金融結合)項目計劃安排表.xls
5.2021年度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科技孵化育成體系)項目計劃安排表.xls
廣東省財政廳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