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3年度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時間、獎勵、條件)
為貫徹落實市第九次黨代會關于“產業第一”決策部署,抓好《加快產業創新人才集聚十條措施》的落地實施,引導鼓勵珠海重點產業和科技創新領域用人主體加快集聚優秀人才,根據《珠海市科技創新局 中共珠海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珠海市創新創業團隊管理服務辦法>的通知》要求,經市委人才辦批準同意,現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珠海市創新創業團隊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本次市創新創業團隊項目網上申報受理從即日開始,申報單位須在2023年2月3日前完成網上申報資料的首輪提交。我局將于2023年2月召開申報輔導會,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再次進行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3月3日18:00前提交至申報系統,逾期不能網上提交。
二、資助標準
(一)創新創業團隊項目資金支持
根據團隊人才水平高低、團隊項目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核心技術先進程度、產業化發展潛力,對參與遴選的各類創新創業團隊組織專家開展競爭性評審,結合專家評審結果及發展前景予以分檔擇優支持,最高資助額度1億元。
項目立項扶持后,自籌資金到位、經費預算執行、經濟效益指標等將納入立項后中期考核、項目驗收等環節主要考核指標。請各用人單位、團隊帶頭人據實客觀預測、科學謀劃,專家評審環節將不合理預算納入“一票否決”。
(二)資金撥付方式
市外引進創新團隊、本土創業團隊資助資金分三期撥付,簽訂合同書后撥付50%首期經費,在團隊項目中期考核通過后撥付40%中期經費,驗收評估考核通過后撥付其余10%第三期經費。
市外引進創業團隊資助資金分三期撥付。通過《管理服務辦法》“第二十二條”所述落地考核評價、簽訂合同書后給予50%首期經費,在團隊項目中期考核通過后撥付40%中期經費,驗收評估考核通過后撥付其余10%第三期經費。
三、申報條件
(一)市外引進創新團隊
1.團隊必須在用人單位承擔具體、明確的創新項目。創新項目領域符合我市重點發展的“4+3”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方向。支持掌握“卡脖子”技術等關鍵核心技術、具有重大創新價值的團隊。
2.團隊成員應不少于3人,即由1名團隊帶頭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員組成。團隊帶頭人應擁有業內公認的領先技術,原則上要求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團隊第一、二位核心成員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水平,須為團隊、項目不可或缺的成員,原則上要求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術素養、教育背景、技術背景、成果轉化產業化能力等得到用人單位充分認可的團隊帶頭人及第一、二位核心成員學歷及職稱要求可適當放寬條件。團隊成員之間已經具備良好的合作基礎,團隊結構合理。團隊應為我市用人單位近3年內(即2019年1月1日之后)從市外引進,其中生物醫藥領域的團隊應為近5年內(即2017年1月1日之后)從市外引進。
3.團隊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申報的創新項目應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前景。
4.用人單位必須是在珠海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經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以企業化方式管理、運營的新型研發機構。
5.用人單位應能為團隊發展、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企業類用人單位須達到規上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2000萬元)標準,且擁有充足的場地、設備及配套人員。
請慎重評估申請財政扶持資金額度,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助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自籌經費納入立項后考核要點),原則上要求項目驗收經濟效益指標中“項目相關新產品(技術服務)”累計新增銷售收入不少于申請財政資金額的5倍,因項目研發周期、特性影響,在團隊項目執行期內確實無法產生經濟效益的,須相比申報階段獲得重要里程碑式(包括引進戰略投資、行業認可、獲取重要資質、產品創新階段成果獲得相關部門認可、引進人才帶動就業等)進展。
6.用人單位與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周期應能夠覆蓋團隊項目合同執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之前雙方無勞動合同關系的,應在申報時提交意向協議,并在簽訂團隊項目合同前提交有效勞動合同及薪資發放證明等團隊成員到位佐證材料。團隊帶頭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員項目執行周期內應全職在用人單位工作,其余成員在用人單位工作時長每年須不少于3個月。
(二)本土創業團隊
1.團隊成員應不少于3人,即由1名團隊帶頭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員組成。團隊帶頭人應擁有業內公認的領先技術,須為用人單位的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具備創業所需的教育背景、技術背景、成果轉化產業化能力等。團隊第一、二位核心成員具有較強的能力水平,能為創業項目帶來有效補充。團隊結構合理,分工明確,團隊成員應該具備豐富的創業經驗、企業管理經驗,具有較強的科研開發及成果轉化能力。
2.團隊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所申報的項目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前景。
3.用人單位為團隊在珠海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即2017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注冊成立,企業從市外遷入的,以遷入時間為準)。為保障團隊穩定性和項目質量,原則上要求用人單位成立1年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特別優秀的團隊項目可不受“成立1年以上”的限制:
(1)企業營業發展迅猛。截止申報前一個月,用人單位累計主營業務收入達到規上企業年度標準,即累計不少于2000萬元;
(2)獲風險投資機構認可。累計獲1000萬元以上外部風險投資并已實際到賬;
(3)團隊及股東自有實力雄厚。團隊成員及其他股東實繳貨幣出資3000萬元以上(含注冊資本和資本公積)。
4.團隊帶頭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員須為企業的合法股東,且團隊成員為實際控制人(團隊帶頭人或團隊成員占股達控股地位),且項目執行周期內須持續滿足該條件。
5.用人單位能為團隊發展、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用人單位須實繳貨幣出資500萬元以上(含注冊資本和資本公積),擁有充足的場地、設備及配套人員,有充足的自籌資金來源,能支撐用人單位的創新發展,自籌資金與市財政資助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自籌經費納入立項后考核要點)。
請慎重評估申請財政扶持資金額度,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助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自籌經費納入立項后考核要點),且項目驗收經濟效益指標中“項目相關新產品(技術服務)”累計新增銷售收入不少于申請財政資金額的3倍,因項目產品特性在驗收時確實無法產生經濟效益的,須相比申報階段獲得重要里程碑式(包括引進戰略投資、行業認可、獲取重要資質、產品創新階段成果獲得相關部門認可、引進人才帶動就業等)進展。
6.用人單位與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周期應能夠覆蓋項目合同執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團隊成員(包括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中不少于50%的人員應全職在用人單位工作,其余成員在用人單位工作時長每年須不少于3個月。
(三)市外引進創業團隊
1.團隊帶頭人須為用人單位的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應擁有業內公認的領先技術,擁有突出的創新成果,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團隊第一、二位核心成員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
2.團隊具有合理的專業和梯隊結構。專業結構合理,在技術、應用、工程化等各環節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具備達成具體創新創業目標的完整創新鏈。團隊成員應不少于3人,即由1名團隊帶頭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員組成。團隊成員此前應在項目研究、產品開發、企業管理等方面具有穩定的合作基礎,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轉化業績。
3.團隊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卡脖子”技術等關鍵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以解決產業共性技術為導向,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前景。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器械方向的團隊項目須獲得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臨床試驗批件(醫療器械方向須取得注冊檢驗報告)。
4.團隊已在珠海市外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團隊帶頭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員須為企業的合法股東,且團隊成員為實際控制人(團隊帶頭人或團隊成員占股達控股地位)。
5.申報單位能為團隊發展、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申報單位目前運行正常、成長性好,目標技術、產品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單位已實現營收,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2000萬元。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截止申報前一個月主營業務收入累計不少于2000萬元;
(2)獲風險投資機構認可。累計獲得1000萬元以上外部風險投資并已實際到賬;
(3)團隊及股東自有實力雄厚。團隊成員及其他股東實繳貨幣出資3000萬元以上(含注冊資本和資本公積);
(4)生物醫藥方向團隊項目已取得藥品注冊證,醫療器械方向的團隊項目已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
具有從事產業化項目所需資金,且后續資金有保障。請慎重評估申請財政扶持資金額度,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助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自籌經費納入立項后考核要點),且項目驗收經濟效益指標中“項目相關新產品(技術服務)”累計新增銷售收入不少于申請財政資金額的3倍,因項目產品特性在驗收時確實無法產生經濟效益的,須相比申報階段獲得重要里程碑式(包括引進戰略投資、行業認可、獲取重要資質、產品創新階段成果獲得相關部門認可、引進人才帶動就業等)進展。
6.團隊成員與其他城市人才團隊政策、科技創新政策無沖突,團隊成員可自由流動。
7.成功入選后須在18個月內遵照承諾將原公司正式整體搬遷落戶珠?;蛟谖沂谐闪⑷Y公司,珠海公司為企業總部(即為中國境內關聯企業的最終控制人),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原地或其他地方設立或保留研發中心、辦事處、分公司,并承諾10年內不遷出珠海、不改變應在珠海履行的納稅義務。具體要求詳見《管理服務辦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
8.市外創業團隊成功入選后落地考核可參考《珠海市市外引進創業團隊項目落地考核工作指引(2022年版)》,提前謀劃明確搬遷至珠海發展規劃方向。
9.用人單位與團隊成員(包括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周期應能夠覆蓋項目合同執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公司落戶珠海后,珠海公司應與團隊成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項目執行期內團隊成員(包括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中不少于50%的人員應全職在用人單位工作,其余成員在用人單位工作時長每年須不少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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