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天河區重點人才項目申報,截止6月6日!
一、項目類別
(一)天河英杰項目。面向轄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金融業、現代商貿業、高端專業服務業、工業、建筑業、文化業等重點扶持產業領域的對產業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龍頭企業領導者。本項目支持10人。
(二)創新創業人才項目。面向轄區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與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與健康、智能裝備與機器人、軌道交通、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材料與精細化工、數字創意、量子科技、區塊鏈、太赫茲、天然氣水合物、納米科技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中的創新創業人才,包括具有突出貢獻的領軍人才、具有發展潛力的精英人才和初創型企業的新銳人才。
(三)人才發展培育項目。面向轄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金融業、現代商貿業、高端專業服務業、工業、建筑業、文化業等重點扶持產業領域入選國家、廣東省重大人才工程或被認定為廣州市杰出專家的人才,以及在本區創新創業的海外人才。
(四)新引進高端人才項目。面向轄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金融業、現代商貿業、高端專業服務業、工業、建筑業、文化業等重點扶持產業領域新引進的海內外高端人才,包括國際尖端人才、高層次人才、高級管理人才、高端創新人才、高端專業人才、重點企業管理團隊成員和海外留學人員。
(五)院士、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項目。面向轄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金融業、現代商貿業、高端專業服務業、工業、建筑業、文化業等重點扶持產業領域的企業新設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以及新進站、期滿出站的博士及以上人才。
二、申報說明
符合條件者可同時申報以上人才項目,對入選一個以上支持項目的人才,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予以支持。
三、支持措施
(一)天河英杰項目
按照個人對經濟發展貢獻的100%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支持金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創新創業人才項目
1.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一次性給予每人50萬元資金支持。
2.創新創業精英人才:一次性給予每人30萬元資金支持。
3.創新創業新銳人才:給予每人累積最高不超過20萬元資金支持。(1)獲獎時所在企業已在本區登記注冊的,且1年內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第2年營業收入增速達20%及以上的,再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2)獲獎時所在企業未在本區登記注冊的,獲獎后1年內需落戶本區并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第2年營業收入增速達20%及以上的,再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三)人才發展培育項目
入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項目的人才,一次性給予每人20萬元資金支持;入選廣東省重大人才工程項目的人才,一次性給予每人10萬元資金支持;獲評廣州市杰出專家人才,一次性給予每人5萬元資金支持;在本區創新創業的海外人才,一次性給予每人10萬元資金支持。
(四)新引進高端人才項目
1.新引進的國際尖端人才:諾貝爾獎獲得者給予1000萬元安家費支持,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給予500萬元安家費支持,其他國際尖端人才給予200萬元安家費支持。安家費自獲評之日起分2年發放,每年發放安家費總額的50%。
2.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入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給予最高100萬元安家費支持,入選廣東省重大人才工程的,給予最高50萬元安家費支持,獲評廣州市杰出專家的,給予最高20萬元安家費支持。安家費自獲評之日起分2年發放,每年發放安家費總額的50%。
3.新引進的高級管理人才、高端創新人才,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4.新引進的文化藝術、體育競技人才,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資金支持;在本區設立市級以上工作室的,再給予專項工作經費10萬元資金支持。
5.新引進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資金支持;在本區設立市級以上工作室的,再給予專項工作經費10萬元資金支持。
6.新引進的重點企業管理團隊成員,一次性給予每人10萬元資金支持。
7.新引進的海外留學人員,一次性給予5萬元資金支持。
(五)院士工作站項目
1.科研啟動經費:經廣東省科協、廣州市科協批準新設立的院士工作站,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第一階段評估或第二階段評估,評估結果合格以上的,設站企業均可申報5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支持;其中,通過第一階段評估的企業,日后如果通過第二階段評估,評估結果合格以上的,可以繼續申報。兩次合計最高給予100萬元經費支持。
2.新進站院士安家費:本區設站企業2021年度新進站的非廣州市戶籍院士,與設站企業簽署了5年以上聘用協議且在院士工作站全職工作(海外人才引進后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可以申報院士安家費(其中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給予500萬元安家費,其他院士給予200萬元安家費),安家費分2年發放。
(六)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項目
1.新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支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經批準設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按博士后工作站的扶持標準補齊差額部分。本區新設立的博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每站10萬元的科研啟動經費支持。
2.對在本區企業設立的省、市級博士后工作站的新進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每人每年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支持,資助期限為2年。對在本區設立的省、市級博士工作站的新進站博士研究人員,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資金支持,資助期限為2年。
3.本區企業博士后站、博士工作站在站研究人員期滿出站后1年內到本區企業全職工作、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期滿出站后1年內在本區自主創業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安家費支持,分2年發放。
四、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