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清遠市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樣圖
一、認定的主要范圍
工程中心主要依托市內綜合實力和創新能力較強的科技型企業組建,鼓勵企業與高校及科研機構共建工程中心。對我市重點發展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領域,可依托高校、科研機構和公共技術服務機構組建。根據功能定位的不同,工程中心分為企業類和公益類兩種。
二、認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清遠市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和公共技術服務機構。
2.申請組建認定工程中心應配備管理負責人和技術帶頭人,其中專職研究開發人員達5人以上,中級職稱或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不少于30%(至少2人)。
3.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不包括生產用設備),且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100萬元。
4.組建認定工程中心目標明確,方案可行。規章制度健全,機構設置合理,分工明確,管理模式高效。
5.依托高校、科研機構建設的工程中心必須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
(二)分類條件
企業類:1.企業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軟件及研發服務類企業可適當降低標準;能夠提供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資金。
2.企業建有專門的研發機構,有持續的研發投入,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企業年銷售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萬元。組建后每年研究開發經費占年度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或不少于150萬元。
3.企業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自主知識產權。
公益類:1.保證落實工程中心的建設資金和日常研究開發經費。每年承擔所申報行業(領域)的市級以上科研項目不少于3項且此類項目的經費總額不低于100萬元。應擁有3項以上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自主知識產權。
2.符合產業發展政策,技術水平在同行業或本領域內領先,擁有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不少于5人,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3.具有為同行業(領域)企業服務的經驗,有較好的服務企業或行業的業績,具有一批可轉化的科技成果,具備良性循環的自我發展能力。
三、認定方式
工程中心采用按標準認定,市科技局將按照認定條件,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組建單位,認定組建清遠市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及提交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20日17:00,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27日17:00。書面申報材料一式1份于2022年6月8日前送清遠市生產力促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