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州市黃埔區質量強區專項資金團體標準制定扶持申報時間、條件要求、資助獎勵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質量強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埔市監規字〔2023〕1號)和有關文件要求,啟動黃埔區2024年度質量強區專項資金團體標準制定扶持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4月26日9:00(星期五)至5月8日(星期三)17:00。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發生地、項目發生時和資金申報時的商事登記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均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關規定的經營主體。
(二)團體標準的發布單位和團體標準文本“前言”中起草單位排序前兩位。團體標準的發布單位和團體標準文本“前言”中起草單位排序第一位為主導單位,處于起草單位排序第二位和第三位的單位為主要參與單位。
(三)標準正式發布后3年內(不含申請本年度)且申報時仍然有效的團體標準項目,如2024年可申報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發布的團體標準項目。標準首次發布后在3年內未獲得過質量強區政策扶持,但期間組織修訂又再次發布的,修訂后的標準以首次發布時間起算,可申報標準制定類扶持。
(四)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公開且得到1年以上有效實施并取得顯著成效。
(五)因環保、市場監管等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處于立案調查期間的暫停申報當年申報資格;近一年內因環保、市場監管等領域重大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企事業單位及公共服務組織,取消申報資格。
(六)特殊說明:
1.同一申報者申報團體標準扶持數量每年不超過3個;
2.藥品、醫療器械的團體標準屬于本項扶持范圍;
3.標準適用范圍未覆蓋本區的團體標準,以及標準樣品、建筑工法、檢定規程,均不屬于本項扶持范圍;
4.按標準項目扶持。同一標準項目有多個單位符合扶持條件的,各自申報;同一標準項目已由本區其他符合扶持條件的單位申報并獲得本區扶持的,不予重復扶持。
5.同一標準項目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扶持。上級政策另有規定不得重復享受各級扶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資助標準
主導團體標準制定的,按每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給予主導單位扶持。對主要參與單位按照不高于主導同類標準制修訂扶持標準的50%給予扶持。同一單位每年獲得獲得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區域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5類項目(含藥典標準、藥品、醫療器械標準)扶持總額上限為100萬元。經專家評審每年度擇優扶持不超過20個項目。
科泰集團(http://5511mu.com/)成立15年來,致力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省市工程中心認定、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省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省市重點實驗室認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專利軟著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兩化融合貫標認證、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創新創業大賽、專利獎、科學技術獎、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關注【科小泰】公眾號,及時獲取最新科技項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