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匯總了各地區補貼獎勵政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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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國宣布雙碳目標以來,各省市碳達峰碳中和規劃基本已經制定完成。為了有效推動雙碳工作進展,圍繞碳減排的獎勵、補貼政策也陸續出臺。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到2030年我國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基本制度和政策體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規?;娲茉创媪?、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強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這一政策既有利于我國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同時還可以全面深入推動能源消費轉型升級,提高我國能源的供給能力。
現將國家碳中和政府補貼政策進行匯總,通過補貼政策我們可以發現,各地區政策的亮點各有不同,資源匹配的企業可以自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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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市發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最高獎勵3000萬元
近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發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的通知。對2021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竣工的,建設期不超過3年,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00萬元的,在污染治理、污水資源化利用、高效節能設備利用、低碳發展、工業互聯網+綠色制造等領域開展專項提升,或在清潔生產、節能節水、碳減排等方向實現績效提升的項目,按不超過納入獎勵范圍總投資的25%給予獎勵;實施主體達到國家級綠色工廠、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含下屬企業)標準、空氣重污染應急減排績效評價B級以上(含績效引領),或項目實施后單位產品能耗或水耗達到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先進值的,按不超過納入獎勵范圍總投資的3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北京通州區對獲得“碳中和企業”認證的企業,最高一次性補助50萬元
2021年11月10日,北京市通州區發布《通州區綠色化改造提升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綠色化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對企業參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綠色化改造項目、開展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減碳發展等方面給予一定的補助支持。
鼓勵企業實施減碳發展。鼓勵企業開展“碳核查”。鼓勵企業試點通過權威機構開展“碳中和企業”認證。對獲得“碳中和企業”認證的企業,最高一次性補助50萬元。
對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強度(年度企業碳排放值/當年企業產值)比之前一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業通過非交易行為實現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上年度比之前一年度的減少量為500噸及以上的,經核定后按照不超過200元/tCO?e(每噸二氧化碳)的標準,最高補助50萬元。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對2021年獲得碳中和認證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獲得碳中和認證的已納入城市更新的園區一次性50萬元獎勵
2021年9月30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發文件《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度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見稿)》文件指出:對2021年獲得碳中和認證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獲得碳中和認證的已納入城市更新的園區一次性50萬元獎勵。(重點排放部分可部分廠房園區碳中和認證,其他單位需全部)。
文件中明確指出,鼓勵企業、園區實施碳達峰和碳中和行動,堅持集約高效、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對2021年實現零碳排放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鼓勵協會、聯盟、咨詢機構等開展減碳節能、清潔生產等技術咨詢策劃業務,對2021年服務區內(市級)重點用能及碳排放單位5家以上的,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鼓勵企業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和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新能源應用,給予實施企業市級補貼1:1配套的資金獎勵。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對2021年實現零碳排放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
2021年4月28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亦莊新城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3.0版)》。文件中明確指出,鼓勵企業、園區實施碳達峰和碳中和行動,堅持集約高效、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對2021年實現零碳排放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鼓勵協會、聯盟、咨詢機構等開展減碳節能、清潔生產等技術咨詢策劃業務,對2021年服務區內(市級)重點用能及碳排放單位5家以上的,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鼓勵企業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和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新能源應用,給予實施企業市級補貼1:1配套的資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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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徐匯區印發節能減排降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300萬獎勵
2022年3月2日,《徐匯區節能減排降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
(一)鼓勵產業節能減排降碳
1.企業實施節能技改及產品應用項目,并實現明顯的節能減排降碳效果的,按項目實現的年節能量給予每噸標準煤1200元的扶持,或按項目投資額中用于實現節能減排降碳功能部分給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企業獲市級節能技改、清潔生產、循環經濟項目扶持的,根據企業對本區節能減排降碳的貢獻,最高按1:1比例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區級資金匹配。
(二)鼓勵建筑節能減排降碳
1.企業在本區范圍內實施建筑節能項目,且被列入上海市綠色建筑、整體裝配式住宅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等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的,根據項目對本區節能減排降碳的貢獻,最高按1:0.5比例給予區級資金匹配。單個示范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企業在本區范圍內實施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標準煤折算),經認定的,按受益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1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或實現年節能量30噸標準煤以上,經認定的,按實現的年節能量給予最高每噸標準煤1200元的補貼。單個項目最高按項目投資總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扶持。
3.采用調適、用能托管等建筑節能創新模式的樓宇節能低碳項目,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標準煤折算),經認定的,按受益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7.5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發布了《黃浦區節能減排降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支持的范圍廣闊
(一)產業節能減排降碳
對年節能量在20噸標準煤以上(含)或年降碳量30噸二氧化碳以上(含)的節能技改項目,給予1200元/噸標準煤或800元/噸二氧化碳的節能降碳量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建筑節能減排降碳
對建筑節能減排降碳項目,經認定,按建筑規模、受益面積給予補貼。對獲得市有關部門補貼的示范項目,按市級補貼金額,對項目給予1:1匹配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交通節能減排降碳
1、對創建充電樁示范小區給予一次性補貼不超過30萬元。
2、停車場庫公共充電樁和60千瓦以上快充充電樁占共享泊位總數的比例分別達到15%和5%以上,經認定,按項目投資額的1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四)合同能源管理
1、對年節能量在20噸標準煤以上(含)或年降碳量30噸二氧化碳以上(含)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給予節能降碳補貼。其中,節能量保證型項目按照800元/噸標準煤或550元/噸二氧化碳補貼,其他類型按1200元/噸標準煤或800元/噸二氧化碳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對符合上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補貼扶持條件的單位,按節能量給予節能服務機構200元/噸標準煤的前期診斷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6萬元。
(五)新能源技術應用
1、對納入本區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示范項目,按并網規模給予項目投資主體1800元/千瓦的補貼,或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對示范試點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補貼;對于提供場地建設光伏且完成并網的產權所有者,按照固定資產投資和實施效果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額5%的一次性獎勵。
2、對儲能等其他新能源技術應用項目,經認定,按市級補貼金額、投資規模等給予配套支持。
(六)循環經濟發展
對工業、城建、生活領域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回收基礎設施建設、逆向物流回收模式創新的項目,經認定具有示范意義的,最高給予與循環經濟相關投資額30%的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等項目給予適當支持。
(七)智慧能源體系建設
1、對參與國家級電力需求側響應試點的企業,經認定,按實際調峰電量給予補貼,單幢樓宇每年補貼不超過5萬元。
2、對能耗在線監測平臺(碳排放智慧監管系統)、重點單位碳排放臺賬管理的建設和維護升級等區級智慧能源體系建設項目給予支持。
3、對實施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的重點用能單位,經認定,給予適當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八)碳達峰碳中和實踐
1、對首次獲得能源管理體系、碳排放管理體系、產品碳足跡等認證的企業,以及積極開展碳信息披露等工作的企業,經認定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給予不超過 20 萬元的補貼。
2、對在碳普惠平臺簽發的示范項目和零碳園區等“零碳+”項目,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3、對于企業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降碳評估、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編制的,經認定,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
(九)綠色金融發展
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業務中心)等綠色金融專營機構,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并推廣,鼓勵企業發起設立相應碳中和綠色基金,視成效給予適當獎勵。
(十)節能減排降碳新產品研發、成果轉化和推廣
對涉及節能減排降碳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的,其中專利申請、產品測試、節能認證、展覽宣傳等,最高給予所產生費用50%的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于街道組織開展節能產品推廣等惠民類項目,經認定,按實際投入給予適當補貼。
對于區相關部門認定的低碳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究機構按等級和研究成果給予適當補貼。
(十一)試點示范項目
對成功創建國家或市節能低碳試點示范項目的單位,經認定,按創建費用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
(十二)節能減排降碳能力建設
對本區節能降碳考核影響較大的用能(碳排放)單位和建筑的能源(碳)審計,開展節能減排宣傳培訓、節能減排相關課題研究、虛擬貨幣挖礦整治、節能減排降碳扶持項目評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審和驗收、節能減排降碳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等工作給予支持。
支持在本區舉辦的具有國際和全國影響力的綠色低碳產業論壇、發展峰會和創新大賽等大型主題活動,經認定,按照活動費用給予一定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十三)先進單位表彰
對在節能減排降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取得國家和本市節能減排降碳相關榮譽的單位、在節能降碳年度考核中取得優秀評級的單位、開展能效對標達標并排名靠前且進行能耗公示的單位,按其示范意義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十四)先進個人表彰
對在本區節能減排降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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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深圳出臺工業碳中和補貼政策,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2021年7月23日,深圳市工信局發布《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支持綠色發展促進工業“碳達峰”扶持計劃操作規程》(下文簡稱“規程”),明確以直接資助、獎勵兩種事后資助形式,對符合條件的綠色、節能項目給予資助和獎勵。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于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支持綠色發展促進工業“碳達峰”扶持計劃。
第三條 本規程扶持方式均為事后資助,包括直接資助、獎勵兩種形式:
(一)直接資助是指對項目申報單位自主實施的工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相關項目給予無償資助;
(二)獎勵是指對項目申報單位獲得國家、省、市各項落實綠色發展促進工業“碳達峰”目標工作有關示范項目和榮譽稱號的,給予獎勵。
(三)扶持標準:事后直接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審計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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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江蘇省實施與減污降碳成效掛鉤財政政策
2月25日,江蘇省發布《關于實施與減污降碳成效掛鉤財政政策的通知》。2021年度起,將各市、縣(市)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7項污染物總量作為考核掛鉤標的。將碳排放強度作為調節因子。省財政將依據掛鉤標的和調節因子收取污染物排放統籌資金。納入標的的污染物種類可結合環境變化和政策執行情況作適當調整。
對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PM2.5年均濃度、地表水省考以上斷面優良比例(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五項指標達到目標任務的市、縣(市),各按收取該市、縣(市)統籌資金總額的10%進行返還。
碳減排指標: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達到年度目標任務且有進一步改善的市、縣(市)進行獎勵。下降率每比目標任務改善0.1個百分點的按收取該市、縣(市)統籌資金總額的1%進行獎勵,獎勵上限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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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浙江出臺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指導意見
2021年5月,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聯合浙江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指導意見》,在全國率先出臺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十個方面25項舉措?!吨笇б庖姟访鞔_,建立信貸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正面清單,支持省級“零碳”試點單位和低碳工業園區的低碳項目,支持高碳企業低碳化轉型;拓寬綠色低碳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發行碳中和債等綠色債務融資工具。
杭州市碳達峰科創領域最高獎勵500萬
2021年9月28日,杭州市印發《杭州市科創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圍繞“四個創新”,面向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居民生活等六大領域,構建杭州市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
圍繞六大領域,聚焦綠色低碳、減污降碳和碳負排放技術研究方向,支持西湖大學牽頭建設能源與碳中和省實驗室,鼓勵企事業單位建設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符合條件的,按《杭州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杭科合〔2018〕8號)給予支持,對平臺建設期內的設備投入,給予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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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
廣州市發布碳達峰、碳中和獎勵辦法 最高補貼達1000萬元
2021年5月20日《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辦法》印發,進一步放大財政資金的帶動作用,文件指出,對納入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節能降耗,最高補貼1000萬元;對企業實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按實際投資總額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對在我區舉辦國際級或國家級新能源綠色產業峰會、重大論壇、創新大賽等活動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二)支持節能降碳。列入國家、省、市、區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在完成節能主管部門下達的能源“雙控”目標的前提下,對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未下降而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下降200噸標準煤以上,或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增長25%以上、萬元產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節能量給予500元/噸標準煤補貼,補貼最高1000萬元。申請時間為完成節能主管部門下達的能源“雙控”目標后。(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
(四)企業自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碳排放狀況核查或溫室氣體核查并獲得《碳排放核查報告》或《溫室氣體核查聲明/證書》的,按實際委托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5萬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五)企業自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碳減排評估及達峰評估并獲得評估報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六)對在碳普惠平臺簽發的項目予以補貼。依據簽發的減碳量按10元/噸二氧化碳予以項目單位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10萬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七)獲評為省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單位(公共機構除外)、節水型居民小區,上年度年用水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下的,給予創建單位1萬元補貼;上年度年用水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上的,給予創建單位2萬元補貼,其中節水型居民小區創建單位為相應物業管理公司。(責任單位:區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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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蕪湖繁昌區出臺節能降碳若干支持措施:主動關閉高耗能企業最高可獲800萬元補助
3月9日,安徽蕪湖繁昌區人民政府發布繁昌區節能降碳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對主動進行關閉的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按照2022年每噸標準煤900元標準給予補助,2023、2024年補助標準根據政策實施情況予以調整(不超過900元),補助總額不超過800萬元。對企業利用自有廠房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500千瓦或8000平米以上)且自發自用的,按照自發自用電量給予0.05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轄區內企業使用區內綠電的,按照使用量給予0.04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轄區內企業使用區外綠電的,按照使用量給予0.03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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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云南省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綠色低碳示范園區、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1月30日,云南發布《關于印發2022年穩增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重點園區優化提升。力爭發行不低于200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標準化現代產業園區建設。對列入園區循環化改造清單的項目,優先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選取5個園區開展清潔生產改造先進技術應用示范,每個示范點給予20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綠色低碳示范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綜上,從獎勵、補貼對象來看,目前基本以企業為受益主體。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注冊所在地的政策情況有序的計劃生產,科學合理的做規劃和統籌并參與到國家雙碳任務發展中來,希望本文能給企業帶來一些參考和借鑒。
今后,碳減排工作將會涉及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甚至關系到每一個個體。如何做好碳減排、做好碳資產管理,將是各單位需要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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