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桂林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總量增長和質量提升,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中發揮更大作用,桂林市政府出臺《桂林市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18項措施”)。該“18項措施”包括健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支持培育強優企業、要素供給應保盡保、加強服務體系建設、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推動產業鏈協同發展、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推進質量品牌提升、加強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企業開拓市場等10方面內容,共18項措施。
為支持企業優化升級,激勵企業快速成長,該“18項措施”明確,對首次被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前期已獲得自治區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重復享受該政策)。當年產值0.2億元(含)至1億元且同比增長35%及稅收增長10%以上的,每家企業按照產值增長額的3‰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當年產值1億元以上的,獎勵標準按照其他工業政策執行。
此外,根據“18項措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電能、燃氣、金融支持、人才保障等方面,將得到較好保障。同時,加強了服務體系建設,將統籌發揮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各大園區等載體作用,加強服務隊伍建設,為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點對點”精細服務。建立各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聯絡員機制,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建立“一戶一檔”,實施“一企一策”,每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設置1名聯絡員。聯絡員每年至少為聯系企業解決1項困難。
據了解,該“18項措施”將有力推進該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倍增計劃實施。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打造具有持續創新力和競爭力的中小企業群體。每年培育入庫30家以上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年內桂林市各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量翻一番,3年內該市各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值總量翻一番。
- 上一篇:威爾高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創業板IPO進行中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