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廣州“38條”優惠政策新發布,企業發展窗口期來了
一、加大稅費優惠政策力度
(一)全面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①抓緊落實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升等系列稅收優惠政策。
②對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實施減免增值稅、減免“六稅兩費”,企業所得稅優惠等。
(二)降低企業、職工社保繳費負擔
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時間至2023年4月30日。
(三)延長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期限
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參保單位可申請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對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予以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延長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
經營困難的繳存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緩繳期滿后按規定進行補繳。緩繳期間,職工繳存時間連續計算,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
二、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力度
(五)減輕小微企業貸款還本付息負擔
①對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②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合理讓利,應減盡減。
(六)強化貸款風險保障
①年度額度為10億元的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對合作銀行機構發放的1000萬元及以下符合條件的普惠貸款,在發生不良貸款本金損失時給予合作銀行機構最高50%的風險補償。
②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對合作銀行機構為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3000萬元及以下符合條件的信用貸款,在發生不良貸款本金損失時給予合作銀行機構最高50%的風險補償。
(七)加大融資擔保支持
①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
②取消市融資再擔保公司對擔保機構的再擔保收費。
③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減少或取消抵押、質押反擔保要求。
(八)進一步提升融資便利度
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交通物流、養老服務、會展等行業企業,加大票據融資支持力度。
鼓勵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交通物流、養老服務、會展等行業主管部門主動與金融機構共享信息,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信用信息等數據,發放更多信用貸款。
(九)加大專項再貸款支持力度
鼓勵廣州地區銀行機構積極爭取央行貨幣政策工具支持,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十)持續提升融資綜合信用服務成效
推動“信易貸”“粵信融”“中小融”等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主動對接服務小微、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小巨人”、新型農業經營等市場主體融資需求。
三、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十一)提升就業服務水平
①對缺工企業實行清單式管理和提供針對性服務。
②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廣州重點企業每成功介紹1人按每人400元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每家機構累計申領不超50萬元。
(十二)繼續發放就業補貼
向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發放就業補助等,切實促進重點群體穩定就業。
(十三)繼續實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向符合條件的用于支持個人創業或小微企業擴大就業的貸款進行貼息。
(十四)支持和引導新就業形態發展
①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持續推進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鼓勵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
②擴大“戶外勞動者工會愛心驛站”等公益站點覆蓋范圍。
四、加大降低企業綜合成本力度
(十五)降低企業用水用電用氣成本
①完善用水用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深入推進供水價格改革,最大限度壓減供水供氣層級。
②做好電力運行監測預警,推動村級工業集聚區供電環境綜合升級改造,切實降低企業電力成本。
③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憑“信用廣州”網站出具的公共信用報告和信用承諾,可替代物業產權證明進行用電報裝。
(十六)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①落實促進航空運輸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②安排資金1.5億元,扶持獎勵新增外貿航線、外貿班輪箱量增長、進出口企業完成箱量等。按考核年度完成海鐵聯運集裝箱量進行獎勵。繼續實施免除貨物港務費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引航費的優惠政策。
(十七)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①加大工業用地供應力度,確保2023年工業倉儲用地供應量不少于815公頃,占年度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比例不少于26%。
②加快推動實施工業用地“標準地”“帶項目”“帶方案”供應,推動實現產業項目“交地即交證、拿地即開工”常態化。
③建設一批低于市場價租賃和出售的政策性標準廠房,研究推動“工業上樓”。
④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項目除按規劃提供公益性用地外,無需再移交經營性用地給政府等。
- 上一篇:廣州市南沙區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獎勵措施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