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扶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工作部署,推動“三個一批”企業培育,著力打造一批具備“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特征,具有行業引領地位的中小企業,支持、鼓勵和引導我市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化發展,促進我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扶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廣東省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實施意見》。大力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和培育,提升其技術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品牌影響力以及在產業鏈供應鏈上的地位作用,帶動我市中小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進而提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水平。
二、工作目標
遴選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要求,技術創新和融資能力強,發展速度、效益和質量好,符合“專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名錄庫,實施重點培育。力爭到2024年,全市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到1000家;力爭推動100家以上企業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級),300家以上企業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培育及獎勵對象
本方案培育及獎勵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包括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市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由國家、省、市工信部門組織認定,原則上每年組織認定一次。重點“小巨人”企業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從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擇優遴選。
四、培育措施
(一)給予認定獎勵。對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現金獎勵;對獲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現金獎勵。企業獲得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強化公共服務。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支持國家、省、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優先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企業管理、技術創新、上市輔導、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識產權應用及工業設計等服務。
(三)提供金融支持。引導銀行機構積極滿足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及創新發展等方面的合理資金需求。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進行設備更新。
(四)推動創新發展。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創客中國”等創新創業系列比賽,以及與賽事成果的優先落地對接,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參與制造全流程協同創新。
(五)加強企業培訓。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搭建企業家之間交流平臺,對中小企業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著力提高制造業企業家對專精特新發展的認識和意識,營造全社會積極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六)支持開拓市場。優先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國中小企業國際博覽會”“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佛山)機械裝備展覽會”等國內外知名的展銷會、博覽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落實具體工作,加強對各區、鎮(街)和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工作的指導。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有關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區、鎮(街)要設立工作小組,負責挖掘優質企業,指導企業申報入庫,促進企業往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合力推進“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運用各種媒體做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政策措施的宣傳和推廣,積極營造抓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及時總結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經驗,挖掘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成果,樹立典型標桿,推廣成長經驗。運用新媒體對典型案例開展專題宣傳,引導帶動全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三)加強動態管理。每年組織遴選一次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庫并向社會公開,為入庫企業發放牌匾。培育庫實行動態管理,認定有效期為三年,到期后進行復核認定。根據國家、省工信部門的安排,優先推薦市專精特新企業申報認定為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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