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條件
一、必備條件
(一)基本要求
1. 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中小企業。
2. 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或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 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 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5. 未被列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
(二)分類指標(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及以上,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2. 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一1億元(不含)的企業,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均不低于6%;
3. 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8000萬元(含)以上,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萬元(含)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50%(含)以上。
(三)其他專項指標
1. 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
2. 企業主導產品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 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4. 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
5. 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家、行業標準,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認證;
6. 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等違法記錄。
二、優先支持條件
1. 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
2. 擁有自主品牌。
3. 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
4. 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