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較高創新水平,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其中高新技術企業不低于1億元),或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高于10%。
(二)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三)企業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800萬元。
(四)企業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60人。
(五)企業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軟件服務、醫藥研發行業可放寬至不低于500萬元。
(六)企業具有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2年以上。
同時,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2年內,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二)被有關部門認定存在嚴重失信行為。
(三)發生重大產品質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二、各市級補貼
濟南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50萬元;
泰安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50萬元;
德州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無獎勵;
臨沂市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30萬元;
聊城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
濟寧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棗莊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20萬元;
濱州市依據《濱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對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按發改主管部門按照職能予以支持。并支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承擔國家、省級、市級相關研發任務,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威海市依據《濱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對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按發改主管部門按照職能予以支持。并支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承擔國家、省級、市級相關研發任務,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煙臺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20萬元;
淄博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50萬元;
濰坊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40萬元;
東營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50萬元;
日照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
菏澤市針對新認定“山東省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獎勵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