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稅費負擔
1.落實上級稅費政策。切實抓好國家出臺的減稅降費系列政策以及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稅費優惠政策落地落實。對達到約定的投資、產值、稅收目標的招商引資企業,其所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前三年100%、后兩年50%的比例由縣財政獎勵給企業。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2.降低用地成本。鼓勵固定資產實際投資5000萬元以下或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在150萬元/畝以下的項目入駐標準廠房,原則上不單獨供地;鼓勵工業園區多形式建設標準廠房,依據有關政策給予廠房補貼。對符合政府鼓勵優先發展的重大產業且用地集約的重點工業項目,其用地可按國家規定的當地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同時不得低于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租賃用地按50%執行。(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科工局、縣商務局、縣工業園)
3.降低用工成本。及時落實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政策。按縣財政與企業各承擔50%的原則,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按比例繳存員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招用原國有企業和縣以上城鎮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中的“4050”(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同)人員、殘疾人、低保家庭人員、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按規定不裁員或減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給予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的穩崗補貼;對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可按照職業培訓補貼標準上浮50%給予崗位技能提升補貼。(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醫療保障局)
4.降低用電成本。全面落實“一般工商業電價下調10%”政策,采取客戶自愿原則預繳電費,降低用電初裝費。執行兩部制電價企業用戶可選擇按變壓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或實際最大需量繳納基本電費。對用電量大、繳納稅收多的企業,可以給予適當獎勵。(責任單位:縣科工局、國網新田供電公司、)
5.降低用水成本。鼓勵企業節約用水,按成本價確定企業生產生活用水水價,水價原則上不高于1.5元/噸,超出部分由縣財政對供水公司給予適當補貼。(責任單位:縣青云集團、縣財政局、縣自來水公司)
6.降低物流成本。鼓勵園區企業組建物流企業和物流企業進園區開展物流服務,由縣財政對入園物流企業按所服務的園區規模工業企業實繳稅金地方留存部分的2%進行補助。具體實施細則由縣財政聯合相關部門制定。(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工業園)
二、強化要素保障
7.用好用活政策工具。全面落實再貸款再貼現優惠政策,積極向上爭取支持小微企業再貸款再貼現額度,適當降低支持小微企業再貸款申請條件,優先為民營企業辦理再貼現業務。降低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票據貼現利率,原則上不高于該金融機構同期票據貼現加權平均利率。縣財政統籌整合財政專項資金,設立不低于5000萬元的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主要以貸款貼息、技改補助等方式支持企業發展,重點支持成長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微型工業及生產性服務企業擴能改造、技術升級項目貸款貼息和服務體系建設等。(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科工局、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
8.鼓勵擴大信貸投放。提高銀行民營、小微企業貸款在縣政府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綜合評價中的考核權重。金融機構“去杠桿”中要避免對中小企業采取簡單粗暴的“抽貸斷貸”處置方式。探索建立民營企業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設立中小微企業光大產業扶貧風險補償資金,組建“助保貸”平臺,并引入融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增信,分散貸款風險,促進銀行放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無還本續貸”業務,實現貸款到期后無縫續貸。(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縣光大銀行)
9.支持企業上市和直接融資。進一步抓好《中共永州市委辦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全市金融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永辦發[2017]9號)和《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支持企業進入“新三板”和其他場外市場掛牌及上市的若干意見》(永政發[2016] 8號)的貫徹執行。在證券監管部門輔導報備的企業,累計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已向中國證監會上報首發上市申請材料的企業,給予適當補助,累計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融資或在湖南省股權交易市場和經批準的其他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的企業,每家補助不超過50萬元。在境外實現首發上市的企業,每家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于往年度已經享受專項資金扶持且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可在不超過補助標準的額度內給予扶持。支持民營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集合債、私募債、扶貧票據且募集資金80%用于新田縣范圍內的企業,由縣財政按其融資額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總體上,縣財政按《湖南省促進企業直接融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
10.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支持發起設立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縣股權投資基金規模首期不低于5000萬元。對在本地注冊,政府及政府所屬國有企業未參股,并在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備案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本縣單家企業金額達到1000萬元并持股時間一年以上的,由縣財政按其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
11.推進擔保體系建設。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設立融資擔保公司。積極對接永州市瀟湘融資擔保公司和湖南農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等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我縣更多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增信服務。鼓勵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縣財政給予擔保機構不超過擔保額度2‰的綜合風險補償,降低融資擔保率,政策性融資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8%,擔保貨款500萬以上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縣青云集團、縣工業園)
12.強化人才支撐。落實永辦發[2018]15號文件有關政策規定,鼓勵民營企業申報“瀟湘人才行動計劃”等各類人才工程,各地人才引進政策要覆蓋到民營企業。重點扶持帶技術、帶項目到新田投資創業的高學歷團隊,按相關政策規定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項目資助。(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統戰部、縣人社局、縣科工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園)
13.加大政府資金對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從民營企業繳納稅收中地方留存部分每年提取1%-2%作為民營經濟發展專項經費,對民營經濟發展予以工作保障。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力度,對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且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金融機構,貸款總額每增加2000萬元,縣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貸款總額超過2000萬元的按增長比例予以同幅度獎勵,單戶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科工局、縣人民銀行)
三、增強核心競爭力
14.培育壯大骨干企業。加大梯度培育和引導扶持力度,加快“微升小”“小升規”進度,對首次“升規”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單項冠軍”“小巨人”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省級“單項冠軍”“小巨人”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省級同比例的獎勵。對首次進入“中國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盈利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湖南省民營企業100強”的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支持企業擴產擴能,對納入市、縣重點建設的擴產擴能項目,擴能投產達效后,前三年對企業給予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50%的獎勵。(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園、縣稅務局)
15.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縣財政從每年安排的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切塊400萬元,設立科技創新引導資金。支持企業建設關鍵技術平臺,對購買關鍵技術設備的企業,按其采購價格的1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對被納入省、市“5個10”項目的企業,由縣財政按其研發投入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首次獲得“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由縣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產品創新獎勵的企業,由縣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16.推進綠色智能制造。引導企業以綠色標準為引領,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的,由縣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被列入國家、省綠色設計產品目錄的,由縣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積極培育一批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對獲得省“機器換人”示范項目補貼資金的,由縣財政按照省補貼金額的30%給予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園)
四、優化營商環境
17.保障民營企業公平發展。開展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治理,全面清理和堅決廢止阻礙民營經濟市場主體參與公平競爭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鼓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嚴格落實中央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構建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查辦涉企案件影響評估制度,嚴格依法適用涉及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案件處置法律程序,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主體合法權益。抓緊甄別糾正一批侵害企業產權的錯案。(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紀委監委、縣財政局、縣科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司法局、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工業園)
18.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縣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全覆蓋,建立縣級跨部門“一墻式”涉企政策發布平臺,為民營中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專業化服務和公益服務。進一步提質優化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對認定為市級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和市場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基地,每家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鼓勵開展創新創業大賽,對分別獲得國家級、省級創新創業比賽大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市場監督局)
19.不斷優化政務環境。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掛點服務民營企業、商會協會機制,“一對一”跟蹤協調解決民營企業、商會協會發展中的困難。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和“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等系列改革。探索逐步推進“拿證即開業、交房即交證、拿地即開工”和“全省通辦、一證能辦、一窗能辦”的“三即三辦”改革。持續優化企業電力、燃氣、供水、通信、消防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減少環節、壓縮時間、提升服務、降低成本。新增企業辦理環評、能評、安評等手續,由縣政府授權工業園統一協調,集中辦理,并按最低標準收取各項費用。安監、環保等領域避免“一刀切”執法。加強政府踐諾的事,強化責任追究。(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發改局、縣科工局、縣委統戰部、縣工商聯、縣司法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工業園)
20.強化激勵考核。強化對全縣民營企業的考核,設置企業發展上臺階獎,對年度實際產值首次上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當年實繳工業稅收首次過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加強對發展民營經濟工作的考核,將民營經濟發展考核情況納入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納入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年終述職內容。每年組織民營企業家代表對具有涉企服務職能的縣直部門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民營企業反映的合理合法問題辦理不力、政策執行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問責。(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科工局、縣行政審批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
科泰集團(http://5511mu.com/)成立14年來,致力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省市工程中心認定、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省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省市重點實驗室認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專利軟著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兩化融合貫標認證、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創新創業大賽、專利獎、科學技術獎、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關注【科小泰】公眾號,及時獲取最新科技項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