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
為深入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創建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進一步集中資源和力量推動企業“登高”,實現高新技術企業增量提質,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基礎,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發展目標
(一)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實現倍增。到2023年,全市有效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800家以上。
(二)產業結構明顯優化。到2023年,規模以上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比重達到50%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37%左右。
(三)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到2023年,新增國、省、市科技創新平臺24家;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180億元;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5件以上;全社會研發(R&D)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GDP)的比重達到2.8%(市績效考核指標)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抓好高新技術企業源頭培育。積極推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將創新基礎好、發展潛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后備力量;著重從全市“規上”企業中發掘知識產權、研發費用占比等關鍵指標基本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進行跟蹤對接、主動服務,指導其盡快補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短板。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制定培育入庫標準,對入庫企業實施“一對一”培育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二)大力引進培育一批科技型企業。充分發揮各縣市區(園區)招商引資、產業投資、“135”工程升級版等協同推進“登高”的作用,加大引進科技創新型企業和項目的力度,抓好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引進和投資。支持外地優秀科技人才攜帶高新技術項目來我市落地創辦科技型企業。到2023年,各縣市區引進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占產業投資比重達到40%以上,湘潭高新區、湘潭經開區達到60%以上,其他園區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三)著力培育農業高新技術企業。依托國、省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示范園、星創天地等平臺和基地,大力強化農業高新技術應用,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湘蓮、檳榔、蔬菜、生豬等特色優勢產業,壯大生物育種、智能農機、現代食品制造、智慧農業等高新技術產業,推進農業領域企業“登高”。到2023年,全市農業高新技術企業達到6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四)鼓勵企業積極創造知識產權。推動企業加快知識產權貫標,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和核心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高價值專利的財政支持力度,著力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實施企業專利“破零倍增計劃”,每年新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破零”企業100家。實施高價值專利培優計劃,鼓勵企業及時將創新成果進行登記并申請知識產權。支持專利權人申報中國專利獎、湖南專利獎,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五)支持企業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落實“蓮城人才行動計劃”,深入實施國家高端外專項目、科技創新人才計劃、科技領軍人才計劃、引進國(境)外智力項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科技型企業引進人才給予重點傾斜支持。鼓勵和支持企業培養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特別是產業發展最前沿、科技創新最核心的關鍵技術和管理人才,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智力支撐。到2023年,經省、市級評審認定的創新創業團隊累計達到4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辦公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六)支持企業建設各級研發機構。支持企業建立國、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各類研發機構,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前沿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夯實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動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與企業構建創新共同體,培育一批新型研發機構。到2023年,新增國、省、市科技創新平臺24家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七)加強創新載體建設。大力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新載體建設,完善市場化運營機制,打造科技型企業孵化和成長的搖籃。到2023年,經認定的市級以上眾創空間達到40家,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達到20家,市級以上星創天地達到50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的組織領導,在市科技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下,建立由市領導牽頭的定期會商機制,強化市本級和各縣市區(園區)協同及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考核機制。將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園區),并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數量列入對各縣市區(園區)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定期向市、縣市區(園區)主要領導通報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情況。(責任單位:市績效考核辦公室、市科技局)
(三)抓好政策落實。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稅率征收、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股權激勵和分紅、技術服務和轉讓稅收優惠、研發經費獎補等國、省鼓勵創新的相關政策,確保各項政策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四)財政適當引導。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市財政科技專項給予每家10萬元獎補;各縣市區(園區)按1:1配套獎補。深入推進利用“創新券”購買公共服務,完善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的運行機制,擴大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成果評價(登記)、知識產權服務等方面的應用,降低科技型企業創新活動成本。(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本行動計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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