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神灣鎮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集聚,進一步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大做強制造業,提升實體經濟綜合競爭力,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2021〕53號)、《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統籌用地保障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辦〔2020〕36號)、《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進一步幫扶小微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的實施意見》(中府辦〔2021〕2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經鎮政府批準設立,由鎮級財政安排預算,用于支持招商引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智能化改造、素質提升、現代服務業發展等的專項扶持資金,連續三年安排1500萬元。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中山市財政資金相關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遵循公開透明、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請、專家評審和績效評價制度。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鎮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根據全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擬定有利于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資金使用方向,提出年度專項資金總預算,編制專項資金使用辦法,受理資助項目申請、組織評審、制定專項資金分配計劃,跟蹤項目的實施及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的使用。
第五條 鎮財政分局按照有關規定撥付項目資金,并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和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第六條 鎮黨建工作辦、鎮宣傳辦(教體文旅局)、鎮工改辦等相關職能部門分別負責人才服務、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和低效工業園改造等項目的申請受理、組織評審、提供服務保障工作。
第三章 扶持對象
第七條 專項資金扶持對象是在我鎮依法設立,并開展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符合國家、省、市、鎮產業發展方向,當年未發生重大環境、安全生產事故等重大違法案件、嚴重失信行為,并如實填報相關統計數據的企業、社會團體、機構及個人。
第四章 促進招商引資
第八條 重點扶持先進制造業。招商引資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第4號)中鼓勵類項目,符合我鎮產業導向、產業布局規劃和項目準入門檻。具體條件如下:
1.項目屬省“1+20”戰略性產業集群政策支持范圍;
2.項目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對推動我鎮先進制造業發展具有重要的基礎性作用和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3.項目投入產出比高,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每畝600萬元,年產值不低于每畝1200萬元,年稅收不低于每畝60萬元;
4.項目已完成立項程序并動工建設,建設期一般不超過2年。
第九條 扶持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投產。對符合條件的招商引資項目,在我鎮完成商事登記、稅務登記注冊后,給予項目投資方項目落地扶持補貼。
(一)優質項目落地補貼。
1.協助提供注冊辦公場地。
對已簽訂投資協議書的項目,落地前期可以優惠租金提供公有物業作為其辦理工商、稅務部門登記注冊之用。
因招商引資、產業引進、創新創業等重大項目需要的,鎮政府、相關部門或鎮屬公有企業名下的物業,可通過“一事一議”方式設定特定條件提供重大項目生產、經營、運作之用。
2.租賃過渡性廠房補貼。
對已簽訂投資協議書,租賃過渡性廠房的項目,按照租賃期限給予投資方每月50%的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每月8元/平方米、面積不超過10000平方米、期限最多2年,每個項目補貼總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3.項目創新團隊補貼。
對以院士或入選國家、省重點人才計劃的高層次人才為項目核心成員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市場前景的項目,按實繳注冊資金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扶持;博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成果在我鎮實現產業化且獲得社會化風險投資1000萬及以上,實繳注冊資金1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按實繳注冊資金的2%給予最高50萬元扶持。
(二)對于重大優質招商項目,經鎮黨委政府同意,可采用一事一議的形式確定補貼方式和額度。
第五章 推動科技創新
第十條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推動企業做大做優、上規上限。規上限上企業首次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次性資助3萬元。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模以下企業,在政策實施期間實現上規上限的,一次性資助3萬元。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億元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萬元。已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鎮的,參照上述執行。
第十一條 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與眾創空間的管理水平,引導其科學發展,進一步完善我鎮科技創新創業體系。
(一)對獲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單位(省級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補助。
(二)對獲認定的國家級眾創空間、廣東省眾創空間試點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5萬元補助。
(三)對經市政府批準獲得“中山創客·眾創空間”授牌的單位,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四)對經市政府批準獲得“中山創客·國際孵化器”稱號的單位,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助。
第十二條 鼓勵企業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
(一)對獲得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扶持的技術改造項目,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的。根據項目投入強度、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等進行綜合評定,按省、市級扶持額度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鼓勵企業創建數字化智能化標桿項目。對通過市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示范車間和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補助。
(三)鼓勵企業開展綠色制造。對獲評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的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和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綠色工廠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和5萬元補助。
第六章 扶持企業做優做強
第十三條 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扶持,促進小微企業發展上規上限。
(一)現有規下工業企業首次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一次性獎勵4萬元。如同一項目已獲我鎮相應的市級配套補助,不可重復申報,但配套補助金額低于鎮級補助標準的,鎮級予以補足差額。
(二)對升規后第二年仍留在統計聯網直報名錄庫內、營業收入增長10%-20%(含20%)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4萬元,營業收入增長20%以上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8萬元;對升規后第三年仍留在統計聯網直報名錄庫內、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增長10%-20%(含20%)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4萬元,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增長20%以上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8萬元。如同一項目已獲我鎮相應的市級配套補助,不可重復申報,但配套補助金額低于鎮級補助標準的,鎮級予以補足差額。
(三)現有規下限下服務業單位首次升級為規模以上或限額以上服務業單位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
第十四條 鼓勵、扶持和引導企業借助改制上市實現做大做強,本著“企業自愿、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原則,對企業上市給予扶持。
(一)企業A股(包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分三階段予以補助。
1.已制訂詳細的上市工作計劃,與中介機構簽訂上市工作協議,完成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輔導備案的,給予補助50萬元。
2.企業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交易所提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經正式受理的,給予補助80萬元。
3.企業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發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募資金額5億元以下(不含5億元)并把資金投放在我鎮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募資金額5億元以上(含5億元)并把資金投放在我鎮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50萬元。
(二)企業采用買殼、借殼方式上市,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鎮,正常經營且依法在我鎮納稅的,給予補助50萬元;外地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入我鎮、正常經營且依法在我鎮納稅的,給予補助50萬元。
(三)企業成功在香港主板(H股)直接上市的,給予補助50萬元。
第十五條 鼓勵企業設立經濟總部。對首次被認定為市總部企業的,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
第七章 促進服務業發展
第十六條 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引導物流企業做優、做強、做精。支持新建或改造機械化、智能化立體倉庫、公共冷庫,支持提升物流標準化水平、支持建設流通領域供應鏈體系及農村物流標準運營網點,對獲得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促進物流發展項目扶持的項目,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的,按市級扶持額度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十七條 扶持企業開拓境內外市場。
(一)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展示中心、營銷中心、交易中心、專業街、專賣場以及原材料、零配件交易市場項目,投資規模在500萬元以上(不含地價)的,建成后按實際固定資產總投入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重點支持產業集群電子商務平臺、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以及線上線下結合的電子商務平臺建設,獲市級以上認定的平臺,按實際支付平臺建設及推廣費用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對行業協會或機構組織開展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電子商務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年服務神灣鎮企業20家以上,年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3萬元補助。
第八章 支持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
第十八條 設立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企業騰挪安置扶持資金。根據《神灣鎮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企業搬遷騰挪安置扶持方案(試行)》對“工改”區企業騰挪進行激勵性補助、租金補助。
(一)激勵性補助。按照企業騰挪前自用面積據實核算,按照面積3000平方米(各層次上限含本數,下同)以下、3000-5000平方米、5000m-10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別給予不高于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激勵補助。
(二)租金補助。按照企業騰挪安置后自用的租賃面積據實核算,給予4元/平方米/月的廠房租金補助,屬于高新技術企業或規模以上企業的,額外給予2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補助,每半年申領一次,補助面積不高于10000平方米,最長可連續補助24個月。
(三)回遷補助。符合招商引資要求(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每畝600萬元,年產值不低于每畝1200萬元,年稅收不低于每畝30萬元)回遷到工改區的工業企業,在上述租金補助基礎上,按企業自用面積(含租賃或回購廠房物業)據實核算,再給予2元/平方米/月的回遷補助,從回遷當月起計,補助面積不高于10000平方米,連續補助 24個月,并引導投資主體給予回購優惠或減免租金。
(四)“一事一議”政策性補助。對于因公共利益或“工改”建設需要等迫切原因,須在限定日期前完成騰挪的市場主體(含非工業企業),可按“一事一議”的原則,經鎮工改指揮部聯席會議集體討論同意后,給予不超過其搬遷成本20%的政策性資金補助(根據企業提供的搬遷成本明細及合規票據進行核算),不再享受前述激勵性補助、租金補助、回遷補助的資金補助。鼓勵投資主體和原地塊業主根據共生共贏商業精神,對企業搬遷成本進行現金補助或租金減免等。
第九章 人才服務
第十九條 人才子女入學服務。新生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在鎮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空余的情況下,為本鎮產業發展緊缺適用人才解決子女入學需求。其中優先解決本鎮規模以上(含限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緊缺適用人才第一至第七層次(依據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認定)、取得技師職業資格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學,本鎮規模以上(含限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緊缺適用人才需在該企業最近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一年以上(含1年),具體工作以鎮教育和體育事務中心核定為準。
第二十條 人才安居保障。人才房優先保障頂尖人才、特聘人才、第一到六層次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依據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認定)居住需求??缮暾埲胱∪瞬欧康娜瞬胚€包括:來神灣短期工作、符合我市相關規定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健康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總部企業、市制造業龍頭骨干(培育)企業,市全生命周期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引進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共建的高端研發機構或平臺科技人員;省市級創新創業科研團隊核心成員;入駐我鎮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的港澳地區創新創業人才;高級技師技能人才;我鎮急需人才等。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具體以鎮黨建工作辦核定為準。
第十章 企業服務
第二十一條 為規上限上企業和規上限上培育庫企業開通政務服務綠色通道。
(一)綠色通道服務。鎮行政服務中心設立規上限上企業VIP綠色通道,對規上限上企業辦事需求,實行專人負責制和限期辦結制。黨建工作辦、城市建設和管理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人社分局、市場監管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對符合條件的規上限上企業或規上限上培育庫企業進行綠色通道管理,優先給予政策支持,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投產。
(二)直通車服務。建立完善促進規上限上企業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實行對口聯系服務制度。建立鎮領導班子掛點聯系制度,由鎮領導班子直接對口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困難。
第十一章 申請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二條 項目申請每年集中辦理,分為獎補類項目及服務類項目。
(一)獎補類項目由鎮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每年向社會發布申報指南,明確項目申報的范圍、內容、目標、資金、時間、方式、承擔單位等具體要求。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提交項目申報書等材料。
(二)服務類項目包括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和人才安居保障。其中,人才子女入學服務申請由鎮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受理,人才安居保障申請由鎮黨建工作辦受理。
第二十三條 鎮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及工改辦對受理的獎補類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核定、專家評審或者委托第三方評定。
第二十四條 鎮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及工改辦根據審核結果、專家評審意見或者第三方評定意見提出擬扶持項目名單,上報鎮政府批準,在神灣鎮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調查屬實并需調整的,由鎮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重新審核;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鎮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擬定資金安排方案上報鎮政府批準。經鎮政府批準后,下達獎補方案,鎮財政分局按財務管理制度辦理撥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服務類項目由企業按照鎮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或鎮黨建工作辦要求提供資料,審核部門對資料進行初審后上報鎮政府,經鎮政府批準后對人才提供子女入學服務或安居保障。
第十二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收到專項資金后,應按財政資金管理規定使用,并按《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進行財務處理。項目承擔單位應設立專賬管理、專款專用,自覺接受鎮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申請專項資金的企業應當據實報送有關材料。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鎮政府有權撤銷相關決定并追回下撥資金;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神灣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掇k法》實施期間與國家、省、市最新政策沖突的,沖突部分條款立即終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