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我們是高新技術企業,但今年我們又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請問我們能否放棄享受高新技術企業15%的優惠稅率選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
答:感謝您的提問!貴公司如同時符合高新技術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小型微利企業與高新技術企業同屬于稅率優惠政策。所以,這兩者不能同時疊加享受,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享受其中一項。當小型微利企業同時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低稅率優惠的,因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更大,企業可選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而不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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