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有效期限為3年,但是到期當年依然可以享有稅收優惠政策,在年底前再度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就可以。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格到期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有效期限是3年,3年到期后年底前企業需再度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否則的話需補繳所得稅。
1、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自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起可以享有稅收優惠政策,并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手續;
2、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當年,在當年年底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照規定補繳到期至年底的稅款;
3、對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享有稅收優惠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部門有權利對其監管,如發現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環節中或享有優惠期間不符《認定辦法》第11條要求,必須提請認定機構復核;
4、復核后確認企業不符認定條件的,即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告知稅務部門追繳其前應該繳納的所得稅。
自我評價:企業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應第10條要求自我評價;
注冊登記:企業申請人進入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用戶并填好申請表提出認定申請;
遞交材料:企業要遞交紙質版申請表及其申報指南提及的相關資料給認定機構;如廣州市企業遞交給廣州科創委(下同);
專家評審:廣州科創委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對企業及其遞交的申報材料公司評審并提出意見;
認定報備:廣州科創委相結合專家組審核意見,對申請企業公司綜合性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給領導組辦公室;
公示公告:領導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情況屬實的,給予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
授予證書:由廣州科創委向企業授予“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注:審查環節中發現問題沒有給予企業認定通過,企業當年不可再度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已創立1年以上;
2、企業具有主要產品或服務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所有權(當中一項要求):
1)企業具有3件及以上發明或是植物新品種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2)企業具有7件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3)企業具有8件及以上外觀設計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3、企業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技術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疇內;
4、企業銷售高新產品或是服務獲得的收入占企業總銷售收入的60%及以上;
5、企業研發創新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總員工人數的10%及以上;
6、企業近3個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收入總額的占比滿足要求:
7、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達到相對應的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1年內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環境破壞等嚴重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