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發展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關于區促進氫能產業2021年第一批擬扶持項目公示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辦〔2019〕14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發改規字〔2020〕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擬對雄川氫能科技(廣州)有限責任公司氫能產業園灣區氫能孵化中心氫能產業園運營補貼等項目扶持情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見附表。
公示期間,如對擬扶持項目有異議的,請書面或電話向廣州市黃埔區發展改革局、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反映。提出異議或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請提供真實身份證明及有效證明材料,書面材料要由單位法人或個人簽署或自報真實姓名并留聯系電話,否則不予受理。
一、公示時間:2020年3月26日至4月1日
二、受理情況反映的部門、地址、電話:
部門:廣州市黃埔區發展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E棟317室
電話:020-82118205,82111953;郵政編碼:510530
廣州市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
促進氫能產業發展2021年度第一批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氫能產業園運營補貼)
政策規定:《辦法》第六條規定:經我區認定的氫能產業園,給予其運營管理機構3年運營補貼,運營補貼為管理機構實際運營費的50%,每年最高運營補貼100萬元。
《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入駐氫能企業10家以下的氫能產業園每年最高運營補貼50萬元,入駐氫能企業10家及以上的每年最高運營補貼100萬元。
金額單位:萬元
附件2
促進氫能產業發展2021年度第一批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氫能產業園引進企業獎勵)
政策規定:《辦法》第六條:氫能產業園引進5家以上氫能企業或機構的,對產業園的運營管理機構按每引進1家5萬元給予獎勵,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金額單位: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