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
為貫徹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和《廣州市構建“鏈長制”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有關工作要求,協同做好國家、省、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著眼于推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和助推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引導我市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培育專注于細分市場、聚焦主業、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促進廣州市中小企業素質整體提升,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力爭到2024年,在全市范圍內累計培育5000家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200家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5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家國家級重點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重點任務
(一)梯度培育行動。優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的頂層設計,形成梯隊培育格局,著力培育一批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充分發揮中國制造業500強等企業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帶動引領作用。建立健全廣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庫,每年入庫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種子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遴選“專精特新”扶優計劃培育企業申報國家、省“專精特新”資質評定。
(二)技術創新行動。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產品競爭力。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購置研發設備、軟件,與高校、科研院所創新產學研合作方式,在全球范圍內開展引智、引技、引才,提升在細分領域關鍵技術的研發創新能力。支持各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大創新投入,申報各級重點研發計劃。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技術成果產業化運用。加強“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主研發成果知識產權保護,指導企業在關鍵技術領域開展發明專利布局,建立核心技術專利池。
(三)市場開拓行動。把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做優做強產業鏈相結合,鼓勵“鏈主”企業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放市場、創新、資金、數據等要素資源。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拓海內外市場,定期組織召開“專精特新”新品發布會,安排財政資金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會等國內、國際展會。綜合運用首購、訂購、推廣應用等方式,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發創新產品。
(四)三品提升行動。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推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產品質量管控能力和品牌培育及創建能力。支持企業開展境內外商標注冊和維權、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注冊和維權、現代服務業商標培育和發展。擴大強企增效工作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覆蓋面,幫助企業查找在管理和技術上的短板,提出改進建議,增強企業內生競爭力。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媒體集中宣傳等活動,通過政府牽線搭橋,以“打包”方式和媒體洽談合作,探索開展“專精特新”示范企業專題宣傳推介活動。
(五)數字賦能行動。遴選一批智能化數字化賦能服務平臺或機構,為我市中小企業智能化數字化賦能提供支撐。推進智能化數字化賦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鼓勵企業從生產流程、質量管理、運營管理、品牌培育、數字化云設計、個性化定制、供應鏈等方面運用數字化解決方案。鼓勵建設面向中小企業的云設計和仿真應用推廣公共服務平臺,推動數字化研發設計方案在中小企業中的規模化推廣應用。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施數字化技術改造,建設智能工廠、智能車間,提高企業內部的生產管控和精益制造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依托大型骨干企業推進供應鏈智能化數字化賦能工作,運用區塊鏈等技術提升供應鏈上下游中小企業能力水平,推動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同創新。
(六)融資提速行動。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鼓勵企業搶抓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契機申報上市。組織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機構等參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投資對接及項目路演。加強與上交所南方中心、深交所華南基地、新三板華南基地、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等平臺合作,針對符合條件企業開展“多對一”上市培育服務。充分發揮政府產業引導基金作用,促進社會資本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股權投資力度,引導各類投資機構擴大直接投資規模。拓寬“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貸融資渠道,依托地方信用信息和融資需求對接平臺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推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批量融資服務,鼓勵銀行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設立專屬產品。發揮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組織作用,鼓勵引導各類地方金融機構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
(七)生態優化行動。整合各類服務資源,為入庫企業提供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識產權應用等公共服務。將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優先納入市領導掛點企業,依托廣州市政企溝通服務中心等機構,及時宣講涉企政策,協調解決企業困難和問題。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一批政企聯絡員,搭建企業與政府常態化對接溝通渠道。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
(八)營收倍增行動。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過科技創新、加大技術改造、推進兼并重組、開展服務型制造、加強產業鏈整合、強化資本運作等集約化手段提升綜合競爭力;扶持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業態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領軍人才,與省內外知名高校和其他社會機構開展合作,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管理人員開展培訓,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力爭通過3至5年,推動一批省級以上(含省級,下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現營收倍增。
三、培育措施
(一)企業認定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廣州市行政區域以外遷入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簽約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記后,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園區培育獎勵。對成功從廣州市行政區域以外引入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落戶的提質增效試點產業園區運營主體,給予單個項目一次性獎勵。對聚集10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產業園區授予“專精特新園區”牌匾,并優先推薦申報省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三)降低融資成本。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國家、省、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計劃產生的費用,分階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國家、省、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銀行貸款予以貼息,對貸款產生的擔保費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技改資金補助。對項目進入當年省級技術改造資金項目庫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獲得省級技改資金支持,市級資金按一定比例對該企業予以配套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五)加強數字化提升。對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費用,給予不超過30%的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實施中小企業強企增效工程,每年安排不少于300萬元,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形式,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遴選不少于60家試點企業,重點對企業生產流程、質量管理等方面提出解決方案,幫助企業提升內生增長動力。
(六)用地用房支持。將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用地需求優先納入供地計劃,專門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規劃切分并供應一批中小工業地塊,鼓勵由各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組織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方案,納入供地方案,實行“帶方案”招拍掛供應。向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出讓土地、分割轉讓產業用房時,所考核的投資強度與稅收貢獻等標準可調低不超過30%。工業物業產權分割轉讓給“專精特新”企業時,可不受“受讓主體須為經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認定的已依法注冊登記且屬于轉讓方的產業鏈合作伙伴企業”的限制。政府建設的“產業保障房”優先租賃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在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推出供應時申請整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員工租賃已享受廣州市發展租賃住房市場獎補資金住房的,由獲得獎補資金的業主給予一定額度的租金減免。
(七)交通出行支持。對有效期內的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納稅2000萬元以上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允許單個企業每年2輛以企業為所有人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免除“開四停四”限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廣州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完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扶持政策體系。各區要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機制,明確目標,調動政府部門、服務機構、相關企業多方協同落實行動方案。
(二)加大資金支持。加大對工業和信息化資金支持力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區給予配套資金支持。支持開展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的政策輔導、人才培訓、政企溝通等專項工作。
(三)強化典型宣傳。協調市屬媒體配合相關部門充分利用新媒體和傳統媒體資源,加強典型案例推廣,重點宣傳“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創新精神和突出貢獻,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