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申報2021年度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一)技術標準的研制及標準化科研項目:
1.主導制定(修訂)或協助制定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主導制定(修訂)或協助制定的省地方標準,主導制定的市地方標準,主導制定的團體標準(聯盟標準),專利技術轉化為企業標準,主導或協助研制國家標準樣品;
2.承擔我市、省級、國家級標準化科研項目。
(二)標準化活動的組織、管理:
1.承擔我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
2.承擔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
3.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的工作;
4.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的工作;
5.承辦國家和國際標準化組織的論壇、年會或學術研討會等重大標準化活動。
(三)承擔標準化示范區(試點)建設;
(四)標準化專業技術人才培訓;
(五)惠州市技術標準公共服務平臺運行維護。
(一)申報單位為我市依法設立的企業、社會組織、科研單位、檢測機構、大專院校等法人單位。
(二)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獲得的項目均可申報;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獲批的技術標準研制及標準化科研項目也可申報。
(三)申報的項目應當未享受過市級同類財政資金資助,同一內容的標準化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所有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且加蓋公章,于2021年3月30日前提交到所屬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時報送可編輯電子版材料(電子版材料應與紙質版相同)。
附件:
1.2021年度惠州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申報指南.docx
2.關于2021年度惠州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申報項目的推薦報告.docx
關于開展2021年度惠州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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