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區2022年度建筑業扶持獎勵資金申報指南(時間、條件、獎勵標準)
為落實《佛山市高明區促進建筑業發展扶持辦法》有關要求,大力扶持高明區建筑企業發展,于近日開展2022年度建筑業扶持獎勵資金申報受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21日。
二、申報對象
工商注冊地、資質注冊地(需要資質的企業)、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我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從事工程建設的建筑企業以及社會投資項目投資方,且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扶持辦法》第五條規定的主項資質升級的建筑企業。
2.符合《扶持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落戶我區高資質建筑企業。
3.符合《扶持辦法》第七條規定的項目投資方。
4.符合《扶持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承攬區內業務對我區實際財政貢獻較大的建筑企業。
5.符合《扶持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承攬區外業務對我區實際財政貢獻較大的建筑企業。
6.符合《扶持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獲得各類優質工程獎項的建筑企業。
三、獎勵項目及標準
(一)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的建筑企業主項資質首次晉升為特級、一級的,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獎勵,首次晉升為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給予50萬元獎勵,首次晉升為工程設計行業甲級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具有上市條件的建筑企業,列入區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培育。
(二)對2021年1月1日后持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設計行業甲級資質及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新引進的建筑企業,在將工商注冊地、資質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遷入我區后,視作享有首次晉升資質,享受本辦法第五條區內建筑企業資質升級方面同等獎勵政策。
(三)鼓勵我區范圍內的社會投資工程項目優先選用我區建筑企業,凡我區范圍內的社會投資工程項目選用我區建筑企業的,按在該項目中建筑企業對我區實際財政貢獻的50%標準給予投資方等額獎勵,年度獎勵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凡我區范圍內的社會投資工程項目選用外地建筑企業在我區設立分公司并在我區納稅和產值納入我區統計的,按分公司在該項目中對我區年度財政貢獻的40%標準給予投資方等額獎勵,年度獎勵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四)大力扶持我區建筑企業,對企業承攬區內業務年度財政貢獻在100萬元以上的,以上一會計年度該企業承攬區內業務財政貢獻為基數,按照當年承攬區內業務實際財政貢獻超基數部分的50%給予等額獎勵。低于上一年度該企業承攬區內業務年度財政貢獻的,不予獎勵。每年每家企業獎勵不超過300萬元。
(五)鼓勵我區建筑企業到區外承攬業務,凡在區外承攬業務的建筑企業,以上一會計年度該企業區外承攬業務對我區的財政貢獻為基數,按照當年區外承攬業務對我區實際財政貢獻超基數部分的50%給予等額獎勵。低于上一年度該企業區外承攬業務對我區年度財政貢獻的,不予獎勵。每年每家企業獎勵不超過300萬元。
(六)為鼓勵企業創建優質工程,對在我區范圍內獲獎的建設項目進行獎勵。
1.鼓勵打造精品工程
(1)獲得魯班獎、大禹獎等國家級優質工程獎項的,獎勵承建單位100萬元,參建單位各20萬元。
(2)獲得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或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的,獎勵承建單位20萬元。
(3)獲得廣東省優秀建筑工程裝飾獎的,獎勵承建單位5萬元。
(4)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獎勵勘察設計單位10萬元。
(5)獲得廣東省嶺南特色建筑設計獎項的,獎勵設計單位5萬元。
(6)獲得廣東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獎勵勘察設計單位3萬元。
2.推進住宅產業化和綠色建筑建設
(1)獲得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獎勵施工單位10萬元。
(2)獲得廣東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獎勵施工單位3萬元。
以上獲獎的同一項目(企業)獲得不同級別獎項的,按最高級別獎勵。
科泰集團(http://5511mu.com/)成立14年來,致力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省市工程中心認定、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省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省市重點實驗室認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專利軟著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兩化融合貫標認證、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創新創業大賽、專利獎、科學技術獎、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關注【科小泰】公眾號,及時獲取最新科技項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