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專利資助政策的通知
各區市場監管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1號)和省知識產權局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創新主體專利申請行為,深入開展專利質量提升工程,規范專利相關支持政策,推動我市專利創造高質量發展?,F將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分步停止專利資助。2021年6月底前全面停止區級財政專利申請和授權資助,“十四五”期間逐步減少對專利授權的市級財政資助,到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即日起,各區停止發布新的區級專利申請和授權資助申報指南,已發布的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政策兌現。
二、調整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資助資金的資助范圍和標準。停止專利年費、專利代理中介服務費、PCT國際申請的資助;國內外授權發明專利資助標準調整為不高于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的50%,國內(含港澳臺)授權發明專利繳納官費主要包括發明專利申請費、審查費和公告費(以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公布的現行收費標準計算,獲得減繳的按減繳后費用計算),國外授權發明專利繳納官費按申請費、檢索費、審查費標準計算(以主要國家和地區收費標準作參考,分檔計算)。
三、調整財政支持項目績效指標。在新的市、區財政支持項目中不得將專利申請量作為績效指標,不得將專利申請、授權數量及增長率作為項目申報、獎勵的條件。
四、優化專利資助政策文件。啟動《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各區同步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優化專利資助相關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加大對知識產權轉化運用、行政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支持。對于因立法程序較長,不能及時調整到位的資助政策,要在今年6月底前出臺有關資助政策的補充實施意見或通知,暫停實施不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文件精神的條款。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