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抽查工作安排
根據《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2015年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補貼和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要求,按照“通知”確定的程序,擬采取約談和現場考察等形式對各區推薦的企業和提出復核申請的未推薦企業進行審查。抽查方案如下:
一、時間
2016年4月26、27、29日
二、地點
廣州市科創委12樓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
1、涉及較多不明確事項企業共計36家,進行現場考察;
2、存在少量材料不清晰情況的企業共計73家,進行會議約談;
3、企業各區未推薦企業已提出申訴共計35家企業,進行會議復核。
四、抽查內容及時間
(一)會議約談企業針對網評、申訴處理結果中有異議的指標評分,進行現場申訴,每個企業陳述時間為20分鐘
(二)現場復核企業需準備小巨人紙質材料及其他證明材料
五、抽查形式
(一)專家組在抽查現場選出1名專家組長,由專家組長組織抽查活動。
(二)專家組通過集體決議的方式,現場確定企業是否通過答辯,并以專家組的名義出具紙質抽查意見。
六、抽查專家
專家組構成:由2個技術、1個財務專家組成。
七、抽查依據材料
企業在網上提交的小巨人申報材料,及現場提供的解釋說明材料。
八、企業參加人員
(一)每個企業最多允許3名員工進入會場(企業根據具體申訴事項,選擇技術、人事、或財務人員參加)。
(二)參加抽查的企業人員需攜帶工作證,沒有工作證的不能進入會場。
九、企業準備材料
(一)會計報表、審計報告、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納稅申報表及附表一;
(二)員工花名冊、大專以上人員學歷證明,全年員工工資表、交納社保、個稅繳費單復印件單據,大專以上人員用工合同;
(三)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和研究開發活動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訴材料一式4份。
十、其他事項
(一)請各區縣科技部門積極督促、通知企業相關事項。
(二)參加的企業請提前30分鐘到會場簽到。
(三)簽到的同時,提前將申訴材料交于現場工作人員。
一、時間
2016年4月26、27、29日
二、地點
廣州市科創委12樓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
1、涉及較多不明確事項企業共計36家,進行現場考察;
2、存在少量材料不清晰情況的企業共計73家,進行會議約談;
3、企業各區未推薦企業已提出申訴共計35家企業,進行會議復核。
四、抽查內容及時間
(一)會議約談企業針對網評、申訴處理結果中有異議的指標評分,進行現場申訴,每個企業陳述時間為20分鐘
(二)現場復核企業需準備小巨人紙質材料及其他證明材料
五、抽查形式
(一)專家組在抽查現場選出1名專家組長,由專家組長組織抽查活動。
(二)專家組通過集體決議的方式,現場確定企業是否通過答辯,并以專家組的名義出具紙質抽查意見。
六、抽查專家
專家組構成:由2個技術、1個財務專家組成。
七、抽查依據材料
企業在網上提交的小巨人申報材料,及現場提供的解釋說明材料。
八、企業參加人員
(一)每個企業最多允許3名員工進入會場(企業根據具體申訴事項,選擇技術、人事、或財務人員參加)。
(二)參加抽查的企業人員需攜帶工作證,沒有工作證的不能進入會場。
九、企業準備材料
(一)會計報表、審計報告、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納稅申報表及附表一;
(二)員工花名冊、大專以上人員學歷證明,全年員工工資表、交納社保、個稅繳費單復印件單據,大專以上人員用工合同;
(三)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和研究開發活動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訴材料一式4份。
十、其他事項
(一)請各區縣科技部門積極督促、通知企業相關事項。
(二)參加的企業請提前30分鐘到會場簽到。
(三)簽到的同時,提前將申訴材料交于現場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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