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區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報送2020年度報告的通告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需要進行2020年度報告公示。現就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以營業執照上成立日期為準)設立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按規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gdgs.gov.cn)或通過手機關注“三水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進行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可另選擇紙質報送至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企業應同時按要求報送出資情況、股權變更和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等即時信息。
三、凡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或即時信息,或者在公示信息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或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進行公示,并將在辦理銀行業務、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情節嚴重的,按《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詳情請咨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
特此通告
佛山市三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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