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
開展技術移民試點 增強人才吸引力
《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簡稱“《條例》”)日前經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待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實施。《條例》進一步完善有關科技人才的規定,將“推進國際化人才特區建設,開展技術移民試點”納入科技人才部分,有利于增強引入境外人才的政策吸引力。
以法律剛性凸顯引才育才決心
科技創新,人才是第一資源。《條例》從一審稿到二審稿,再到表決稿,增加了多項關于科技創新人才的規定,以法律剛性凸顯廣州引才育才、優待科技人才的力度和決心。
廣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鄧成明作關于《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審議結果的報告時表示,為進一步增強科技人才政策的吸引力,法制委員會對草案二次審議稿作了針對性地修改。
修改后的《條例》集中體現了這一思想。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國際化人才特區建設,開展技術移民試點;應當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等工作機制,擴大用人單位人事自主權;強化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育,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培育青年科技人才成長為學科帶頭人。”
既要吸引人才,也要留住人才。《條例》明確,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設立、項目申報、科研條件保障、出入境、戶籍或者居住證辦理、住房保障、醫療保障、子女入學、配偶安置、購車上牌等方面,應當為科技人才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強化基礎研究 支持關鍵領域核心技術開發
基礎研究是科技創新的源頭,加強基礎研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任務,加大投入必不可少。為此,《條例》就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專設一章,明確市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經費持續穩定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逐步提高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在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中的比重,財政資金重點支持基礎前沿、社會公益、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究、開發、集成等公共科技活動。
同時,設立市自然科學基金或者與國家、省自然科學基金設立聯合基金,資助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培養科技人才,增強原始創新能力和關鍵核心技術供給能力。
推進技術創新,廣州還將在哪些方面著重發力?
《條例》明確,堅持圍繞產業鏈的核心環節和城市建設服務的重大問題,支持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智能網聯汽車、生物醫藥、腦科學與類腦研究、新能源、新材料等關鍵領域核心技術開發,積極參與國家戰略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加強科學探索和技術攻關,突出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形成持續創新的系統能力。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