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時間
2022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二、申報對象
高效益優質企業,是指在我區登記和納稅,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具備空間資源節約性質的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以及合伙企業、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等。
三、認定條件
(一)上一年度累計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
(二)上一年度累計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達50萬元以上;
(三)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對分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注冊資本的企業,不以注冊資本作為條件。
四、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獎勵
對經認定的高效益優質企業,根據企業上一年度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情況按照40%至55%給予獎勵。具體獎勵比例如下:
(一)企業上一年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不超過300萬元,給予40%獎勵。
(二)企業上一年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在300萬元(含)至500萬元,給予45%獎勵。
(三)企業上一年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在500萬元(含)至800萬元,給予50%獎勵。
(四)企業上一年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在800萬元(含)以上,給予55%獎勵。
五、企業培育扶持獎勵
為鼓勵鎮街(園區)培育企業壯大發展,上一年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在10萬元(含)至50萬元的企業,鎮街(園區)可從區財政安排的高效益優質企業專項資金中,根據企業上一年度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情況給予35%獎勵。
六、高管人才獎勵
經認定為高效益優質企業的高管或高級人才在該企業薪金收入達50萬元以上(每家企業不超過10人),對其在該企業取得的工資薪金和股息紅利,按個人上一年度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的40%給予獎勵。該獎勵在企業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獎勵中核減。
七、“一事一議”條件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按照“一事一議”辦法制定專項扶持措施:
(一)對我區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高效益優質企業,即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每年達1000萬元以上;
(二)經綜合評估,區政府認定為具有引領性、帶動性較強的項目。
八、對符合產業導向、成長性好、具有發展潛力的高效益優質企業可享受以下支持和服務:
(一)協調服務機制。區科工商信局負責建立完善促進培育高效益優質企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按照分工積極主動協調并解決高效益優質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二)注冊地址支持。符合高效益優質企業認定條件的企業、洽談引進中的企業,鎮街(園區)可無償提供僅作辦公使用的經營注冊地址。
(三)企業用地支持。對我區具有引領性、帶動性較強的優質企業(項目)納入重點建設項目管理,按規定給予土地供應保障,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投產。
(四)人才引進支持。對高效益優質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按我區人才引進和人才入戶等相關政策辦理入戶。對高效益優質企業的管理和科技人員的職稱評定、子女入學等提供相關指引服務。
(五)金融服務支持。對有上市、融資、擔保等需求的高效益優質企業,提供相關政策和服務支持,滿足企業經營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