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對象
扶持對象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一)順德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的企業,獲證時間以國家認監委網站公布信息為準,提交申請時,證書必須為持續有效狀態。
二、扶持措施
對符合扶持條件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3萬元。
三、截止時間
2022年7月22日。
四、其他說明
(一)每家企業只能獲得一次綠色(產品)認證資金扶持。
(二)綠色產品認證包括:
1.認證機構對列入國家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包括人造板和木質地板、涂料、衛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陽能熱水系統、家具、絕熱材料、防水與密封材料、陶瓷磚(板)、紡織產品、木塑制品、紙和紙制品、塑料制品、洗滌用品等),依據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中的標準,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發布的綠色產品認證規則開展的認證活動。
2.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推行統一的涉及資源、能源、環境、品質等綠色屬性(如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等)的認證制度,認證機構按照相關制度明確的認證規則及評價依據開展的認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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