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東工信〔2021〕118號)的有關精神,現組織開展2022年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軟企上規模獎勵項目申報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對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按成長規模分檔次予以獎勵。
二、具體扶持方式
(一)一般資助標準。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其2021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實行補差額原則獎勵,每家企業各檔次合計資助不超過100萬元。
(二)倍增軟企資助標準。依據《“倍增計劃”專項資金資助目錄》精神,企業是2022年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納入國家統計局在庫的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范圍、符合前述申報條件,2021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實行補差額原則獎勵,每家企業各檔次合計資助不超過200萬元。
(三) 擇優擇先撥付。市工信局綜合考慮年度預算規模及項目庫儲備情況,在上述項目范圍內,可按統計數據貢獻、新增營收額排名等確定最終企業資助數量、獎勵比例,制定資金使用計劃。整體預算用完即止。
三、具體申報條件
申請資助的企業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為我市注冊、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軟件業務收入占企業2021年營業收入達30%,已納入國家統計局在庫的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國民經濟行業分類64)、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65)統計范圍,或已納入國家工信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范圍。
(三)自2019年以來,企業營業收入在2021年首次超過2000萬元、5000萬元或1億元。其中,嵌入式系統軟件企業2021年營收應不低于5000萬元。
(四) 申報企業或項目不存在相關文件所規定的市級財政資金不予資助的情況。
四、申報時間
2022年4月30日24: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