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受理!20萬獎勵!2022年度松山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企培育獎勵申報通知!
目錄:
1 東莞市松山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培育管理辦法
2 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
3 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申報條件
4 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申報時間
按照《東莞松山湖科技企業培育實施辦法》(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東莞松山湖管委會科技教育局組織《實施辦法》2022年度第一批次項目申報工作。其中,具體獎勵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具體扶持方式
(一)高企扶持獎勵
(1)對當年首次通過認定的高企一次性獎勵10萬元,當年重新通過認定的高企一次性獎勵5萬元。
(2)對原注冊地址在東莞市以外地區且仍在認定有效期內的高企,其注冊地址及實際辦公地址均變更至東莞松山湖,給予一次性20萬元落戶獎勵。
(二)科研載體培育高企獎勵
(1)對于在科研載體注冊并在松山湖納稅的企業,當年首次被認定為高企的,每認定一家,給予科研載體運營單位2萬元資金獎勵。
(2)對于在科研載體注冊并在松山湖納稅的企業,當年重新被認定為高企的,每認定一家,給予科研載體運營單位1萬元資金獎勵。
(3)對于科研載體當年引進的原注冊地址在東莞市以外地區且仍在認定有效期內的高企,同時科研載體注冊并在松山湖納稅的,每引進一家,給予科研載體運營單位2萬元資金獎勵。
(三)科技服務機構輔導高企獎勵
支持各類科技服務機構為松山湖內注冊的企業提供高企申報輔導服務,對當年輔導通過高企首次認定數量大于或等于3家(重新認定高企2家計1家)的科技服務機構,按新認定高企2萬元/家、重新認定高企1萬元/家的標準給予資金獎勵。
二、具體申報條件
(一)高企扶持獎勵
1. 申報對象
高新技術企業。
2. 申報條件
(1)經科技部火炬中心公示2021年成功認定的高企;
(2)對原注冊地址在東莞市以外地區且仍在認定有效期內,2021年其注冊地址及實際辦公地址均變更至東莞松山湖的高企。
(二)科研載體培育高企獎勵
1. 申報對象
松山湖內的科研載體
2. 申報條件
(1)在松山湖注冊并在松山湖納稅的科研載體,科研載體內有經科技部火炬中心公示2021年成功認定的高企;
(2)在松山湖注冊并在松山湖納稅的科研載體,科研載體內有2021年新引進的原注冊地址在東莞市以外地區且仍在認定有效期內的高企。
(三)科技服務機構輔導高企獎勵
1.申報對象
科技服務機構
2. 申報條件
對當年輔導通過高企首次認定數量大于或等于3家(重新認定高企2家計1家)的科技服務機構。
三、申報時間
全年受理申報。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前申報納入本批次審核范圍;逾期視同延期至2023年第一批次審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