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度韶關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及規模以上企業建設研發機構,增強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升企業和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根據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認定工作要求,組織開展2016年韶關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的組建工作。
一、組建條件
(一)上一年銷售收入1500萬以上;
(二)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200萬;
(三)研發人員8人以上,且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不少于30%;
(四)上一年研發費用不少于4%;
(五)有1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
二、組建截止時間
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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