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一批)的通知
廣州市、韶關市、清遠市、東莞市財政局,海豐縣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21〕153號),按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1〕148號)和《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打造特色載體推動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升級工作的通知》(財建〔2018〕408號)等規定,現將2021年中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一批)下達給你們(具體項目、金額詳見附件1),資金列2021年“2150805中小企業發展專項”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2019年確定的3個實體經濟開發區(附件2),應以推動有關載體向市場化、專業化、精準化發展為目標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提升專業化能力和水平;關于2020年確定的2個實體經濟開發區,2021年績效目標以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合規性審核的實施方案所列目標為準。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加強績效目標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二、該資金列入中央參照直達資金管理,并納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監測。請你市(縣)及時按規定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附件:
廣東省財政廳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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